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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2-09-26 10:17  点击:[] 来源:

2022年上半年,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二队在市支队的坚强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环境污染攻坚治理、环境监察执法、生态环保督察等重点难点任务,主动作为,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与环境执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环保业务工作。上半年,共参加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节前警示教育会议5次,专题学习会议13次。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个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认真落实《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党支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集中学习9次、自学1次。

(二)队伍建设与管理。结合“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能力建设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执法范围、权限和责任,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以及业务水平。

(三)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日常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移动执法终端应用的使用效率和信息采集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使用。2022年上半年,我队共利用移动执法终端撰写现场监察记录32份。

(四)污染源监管

1、工业企业监管落实中小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辖区中小企业32家(次),督促落实“三同时”制度,规范排放污染物。

2、餐饮煤油烟整治。推进餐饮煤油烟污染治理,督促45家餐饮单位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8家产生油烟污染的单位限期整改。

3、畜禽养殖执法检查。对辖区14家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各养殖场已全部设置规范化粪便集中堆放场和无害化处理坑,已做好“三防”措施。

4、建筑施工扬尘监管。落实建设、城管、环保三部门“联审联批”制度,确保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十个100%”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共检查建筑工地150余家(次),审批备案工地65家。

5、涉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排查涉危废和危险化学品单位3家、加油站9家、汽车修理厂16家,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储、使用、转运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医疗机构及疫情隔离酒店监管。开展医疗机构及疫情隔离酒店专项检查行动,要求各单位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和医疗废水处置、排放等环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共检查医疗机构及疫情隔离酒店46家(次),督促医疗机构整改问题3条。

(五)专项执法检查

1、双随机抽查。结合实际,完成2022年“一单、两库”录入工作,将42家污染源单位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10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检查“双随机”污染源单位18家,公示检查结果1次。

2、湟水河流域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湟水流域枯水期专项执法检查,对湟水河、南川河干支流及周边农灌渠以及涉水企业、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污染源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新增涉水企业,2家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医疗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二是每月不定期巡查湟水河、南川河,共巡查河道30次,封堵湟水河五一廊桥东西两侧废弃排口2处,疏通武警加油站背后溢流口1处,协调西宁市排水公司整治武警总队对面淮子沟。同时,针对南川河、六一桥景观带河面漂浮泡沫的问题,及时沟通三方公司对南川河流域、杜家沟小流域、六一桥景观池等5处点位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并在日常监测因子中新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2项监测因子,确保水质检测结果数据准确。经检测,各项检测因子均达标。三是自2月起,委托第三方公司每月对南川河奉青桥断面、洪沟渠入河口、杜家沟入河口、洪水桥南川河入箱涵口、秀水桥南川河出箱涵口五个断面进行水质采样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现状。经检测,2至5月水质均达标。

3、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一是对3家污染源企业的环评文件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3家企业均能够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二是抽查辖区排污许可证登记备案单位19家,督促4家存在填报有误的登记备案单位及时整改。三是对辖区9家加油站、2家锅炉、1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要求9家加油站对照新版执行标准修改排污许可证。

4、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认真落实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以及差异化监管措施,将2家畜禽养殖企业、1家汽车修理厂纳入正面清单。共开展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执法检查1次,指导帮扶正面清单企业1次。

5、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在前期入河排口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开展南川河、湟水河33处入河排口的命名分类编码、标识牌树立、分类整治工作。目前,28处排口已完成标识标牌的树立工作,剩余5处待规范整治后进行设标。

(六)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对省级督察前期调研反馈问题中涉及的西宁印刷厂、水磨汽修拆解厂等7家污染源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制定的整治措施督促整改。目前7家单位已完成整改。二是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77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5项反馈意见的整改销号工作。目前,城中区办理的377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正在销号程序中;5项督察反馈意见已全部销号。同时,对140件信访举报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未发现反弹现象。三是完成2022年度省级环保督察期间由城中区生态环境局主办的2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

(七)黄河流域“体检”发现问题整改。起草印发《城中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建立月调度制度,逐一明确城中区涉及的14项问题(1项共性问题、13项个性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每月按要求向市综合协调组上报推进情况。目前,14项问题中,8项已完成整改、其余6项有序推进中。

(八)强化污染源夜间监管。加强辖区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汽车修理等污染源单位以及河道的夜间监督检查力度。共检查工业企业26家、建筑工地21家、汽修店15家,巡查河道3次,未发现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及河道内偷排行为。

(九)高(中)考专项执法。一是向建筑工地发放《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中)考期间实行噪声限制管制的通告》100余份,要求建筑工地、商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二是落实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保考生及家长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并得到及时解决。截止目前,共受理查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商铺装修等各类噪声举报问题50余件。三是对高考期间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的8家建筑工地进行约谈,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培训学习。

做好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共受理市应急中心、区信息中心、12345热线转办及居民举报等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05件,执法人员全部及时查处,查办率、回复率均达100%。

(十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对1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预处罚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污染源单位监管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工地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十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建筑垃圾未做到全覆盖,洒水降尘设备不完善,道路硬化不到位,车辆冲洗工作不到位。车辆带泥带土上路情况仍有发生。二是受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建成区白天道路限行”的规定,渣土车、商砼车等建筑施工车辆只能于晚21时后上路行驶,导致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行为集中,噪声扰民问题突出。三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将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排放至沟渠内,水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

2、执法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执法人员自身的理论基础与业务能力较弱,对法律法规的知识更新不及时,凭经验执法情况较多。二是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仅有1名,其余人员均为临聘人员,没有执法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缺乏应急快速监测设备、试剂与专业人员,日常执法中靠眼睛看、靠鼻子闻的现象常有发生,应急监测能力匮乏。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工业企业、餐饮煤油烟、建筑工地、医疗机构、畜禽养殖企业等污染源单位监管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安装并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排放污染物,按要求贮存、处置固体废弃物,不断巩固辖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二是根据2021年入河排口监测溯源情况以及《西宁市“一口一策”信息表》,督促区相关部门对3处需在2023年完成整改的排口进行分类整治。

三是加大涉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按要求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况,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监管档案,防止环境风险隐患。

四是做好中央以及省级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环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以推进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持续抓好辖区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同时,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依托“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提升”活动,组织开展政治建设与廉洁自律学习、《环保法》《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法律法规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现场实训等活动,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站位以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进一步明确执法范围、权限和责任,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

七是紧密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重点,加大对各类企业恢复生产的帮扶、指导工作,提升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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