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23年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聚焦“减污降碳”要求,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主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向上。2023年城中区生态环境局承接市局考核目标10项38条,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全面完成,现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
(一)地表水省控断面七一桥、报社桥,市控六一桥年
均水质及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相应的考核目标。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城中区无国、省控水质考核断面,仅有六一桥一处市控水质考核断面。根据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年度质量状况通报》,2023年六一桥市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考核达标率为100%。
(二)完成中央及省级水污染专项类项目建设;当年进入水生态环境保护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个数或资金额度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一是争取专项资金1700万元实施南川河支流莫家沟、上下细沟流域及南川河流域享堂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估算总投资7458.71万元。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两个项目移交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实施,目前,已完成项目(EPC)招投标工作和监理单位询比工作。二是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848万元,开展新庄和杜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是申报《西宁市城中区吊沟水环境治理项目》《城中区逯家寨村、南酉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城中区清河村、谢家寨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至中央项目库。
(三)开展流域河道巡查,报送巡查月报。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管理。一是加大辖区湟水河、南川河干支流沿线巡查力度,全年巡查河道150余次,并按时报送巡查月报。二是健全现有33处入河排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目前,27处排口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处排口已完成规范化整治,整治信息已同步录入生态环境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系统,29处排口整治信息已通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3处已通过部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销号。三是完成生态环境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内排口填报信息梳理核对及20处非排口佐证资料信息填报工作。四是对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内排口填报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核对,对54处排口整治信息及排口信息进行完善。
(四)完成西宁市湟水河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工作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南川河流域(城中段)、湟水河流域(城中段)沿线排口巡查制度,及时封堵污水排口6处、疏通溢流口6处,整治雨污混接点位8处,修复破损管网3处。二是依托湟水流域枯水期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加油站、畜禽养殖、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单位76家,未发现涉水企业及偷排漏排、废水外排及私设暗管等现象。三是按照西宁市有关湟水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7家19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水监督性检测,主要检测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粪大肠菌群。对水质超标的4家医疗机构下达《一般环境问题整改告知单》,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二、大气污染防治
(一)完成国家和省上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
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2.6%,省控站点石油医院PM2.5浓度控制在26μg/m3以内。2023年城中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4%,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8μg/m³。
(二)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掌握工作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区大气办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召开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1次,下达督办15期,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城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整改提升方案》,及时梳理按月报送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向辖区70余名网格员发放2023年度《西宁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项目网格员培训手册》,采取现场教学模式,通过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指导网格员学习、掌握网格化监管平台和手机APP系统,完善三四级网格《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表》,2023年以来,各网格单位查处整改并上报任务事件1159条。
(三)完成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检查中小企业128家(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50家工地进行开复工审批,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十个百分百”扬尘防控措施。检查餐饮单位115家、宾馆1家,下达餐饮整改通知单80余份,拆除燃煤散烧设施11家。对9家加油站、3家印刷厂、1家工业企业VOCs收集设施进行检查。二是开展2023年高(中)考专项控噪活动,共出动76人(次)、车辆28台(次),发放通告80余份,查处噪声污染案件41起。三是2023年共查处噪声扰民信访投诉案件239起,查办率、回复率均达100%。
(四)针对重点管控区域及周边,加强大气污染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并处理,消除大气污染安全隐患。一是以“创城”“旅游季”“环湖赛”“青洽会”为抓手,联合全区各相关单位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渣土运输车偷拉私倒、无证拉运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检查车辆42台次。二是“人防+技防”强化建筑工地和未开发用地监管力度,利用无人机对西塔沿线裸露土地覆盖情况进行督查,共督促建筑工地、未开发用地覆盖裸土110万m2。三是开展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进行检查,未排查出无照等行为散煤销售点。对1户煤炭经营户经营情况进行核查,经查,不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现象、未经核准擅自变更登记和无照经营的现象。
(五)积极谋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谋划《西宁市城中区2024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项目(第一批)》,项目于2023年9月申报入库。
三、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一是检查畜禽养殖场7家,均已全部设置规范化粪便集中堆放场和无害化处理坑,已做好“三防”措施。检查医疗机构16家,均已按要求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并及时交由“两废中心”处置。二是2023年国家交办中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疑似问题点位7处,问题点位1处,后续清理面积120m2,共计86吨,均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经排查城中区无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2023年以来城中区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调做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建设备的运行维护。一是完成《城中区泉尔湾村、红光村、上细沟村、下细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二是区级财政下达2023年王家山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费用7万元。
(三)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相关目标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王家山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并安排专人负责设备运行管理维护。二是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监管,7家规模养殖厂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设置集中堆粪场,扎实落实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管理计划。
(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评级不低于B级,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执行率达到100%。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34家产废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规范管理。抽查合格率各单位评估平均分数为36.4分,属于达标分数。合格率达到100%,抽查达标率在90%以上。
四、环境执法监管
(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提升能力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1次,上报特色练兵活动方案4份、简报信息8期、生态环境厅实战亮剑展新风征文稿1份。二是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大练兵比武活动,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练兵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
(二)完成全年“双随机”抽查任务,检查信息公开率100%。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每季度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不少于5起,应用配套办法查处案件不少于1起。一是完成2023年度“一单、两库”的录入更新工作,将区级41家污染源单位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19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完成市级96家及区级33家污染源单位抽查,并对区级33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二是2023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目前,5起案件已缴款、结案、归档,1起正在办理中,累计处罚金额5.3万余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已按要求在下达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门户网站及西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辖区内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率达到100%。2023年,对城中区2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均为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使用情况、辐射射线装置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监察,监督检查率达100%。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年内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制定印发《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五)做好全市环境信访案件的督办、转办和查处工作,受理、查处、转办、结案率100%。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成立“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查处小组,2023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393件,响应率和解决率均为100%。
五、生态环境监测
(一)按照《2023年西宁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并按相关规定做好数据报送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每季度对南川河水质开展一次常规性检测,根据工作需要,6月11日起,对南川河水质开展连续检测,共采样点位170个。同时对7家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水监督性检测、13家单位进行VOCs监测。
(二)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比例不少于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总数的5%。2023年对城中区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20家企业进行检查,其中14家企业已完成2022年度污染物自行检测工作,1家企业2023年处于厂区改造停产状态,监督检查比例为75%。
六、环境监督管理
(一)年度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黄河警示片问题整改完成率100%;认真完成上级转办交办任务。
1.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案件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城中区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77件(第一轮办理240件,第二轮办理137件),涉及督察反馈意见5项(第一轮4项,第二轮1项)。目前,第一轮240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第二轮137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已向市督察办报送销号资料;5项督察反馈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2.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黄河流域警示片中我区无个性问题,4项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黄河流域警示片中我区无个性问题,7项举一反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西宁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体检”整改任务清单》中,城中区共涉及整改任务14项(共性任务1项、合办任务1项、个性任务12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城中区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4件,涉及反馈问题13项。目前,14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13项反馈问题中,11项已完成整改并销号,2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其中王家山村污水处理站超标排放问题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红星村取暖清洁化改造问题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
(二)完成环境信用评价年度工作任务,并及时上传相关数据。对城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有环境风险的10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测评出诚信企业7家,合格企业3家,无不良企业。按月汇总城中区信用评价开展情况,录入上报法人行政许可13家,法人行政处罚为7家,累积处罚金额为5.3万元。
(三)配合完成《青海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中的2023年相关工作任务。对辖区20家排污许可证属简化管理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10家主要产品及产能填报不规范、排污节点及治理设施填报错误、附件上传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本年度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五)完成《西宁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和《西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工作2次,共检查在用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12台。同时,利用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对沈家寨高速出口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共检测车辆6000余车次,并完成数据上报。
七、生态环境保护
(一)完成环境统计及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环境统计中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无城中区企业。
(二)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城中区本年度无披露企业。
(三)推进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争取专项资金
4401.5万元,谋划实施低氮锅炉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莫家沟、上下细沟、享堂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四)落实重点减排项目。对辖区18家企事业单位35
台76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工程已全部完成,氮氧化物年减排11.69吨。
(五)每月上报1项生态环境领域排查发现问题,年
内上报有价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1条。每季度向各相关单位征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上报台账4期。经梳理,城中区无生态环境损害案件。
八、环境宣传教育
(一)全年报送公开信息不少于60条。严格落实信息
简报“三审”制度,全年报送公开信息118篇。
(二)生态环境业务专网连通率每月达90%以上。全
年生态环境业务专网连通率达90%以上。
(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日
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等各类宣传10次,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设立展板100余块,发放各类环保宣传材料6000余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入参与,为致力打造美丽幸福中区提供了生态保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次,根据《城中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行动方案》及林草长制工作要求,出动110余人(次)前往联点张家庄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及森林防火工作。
(四)配合开展“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最美生态环保铁军任务”等系列选树推荐。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围绕学习朱治国同志先进事迹撰写心得体会9篇,评选出本级榜样人选1名并报市局机关党委备案。
九、共性约束
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与生
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印发《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4次,节前廉政警示教育5次,开展专题学习30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讲廉政党课2次,开展党纪知识测试1次。梳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2个,制定防范措施42条,结合风险点排查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分层分类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共8人开展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定印发《关于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实施方案》,制作“十严禁”桌牌18个,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议1次。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讨论2次,建立个人问题清单24张、班子问题清单1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全局全年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的情况。
十、其他工作
(一)保密及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提升保密工作水平,强化全体党员干部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一是组织开展保密专题学习4次,重点学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内容,观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视频,开展专题研讨1次。二是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法宣在线答题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完成2023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并完成考试,极大地提升了党员干部保密“两识”。培养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建立“专人负责”,“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确保保密安全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适应时代所需、符合工作要求。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年底前提供有价值的调研报告3篇。支部班子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三方面确定调研课题3个,结合工作实际,撰写题为“基层党组织如何常态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中小微企业在办理环评方面有何困难及建议”“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3篇,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十一、特色亮点工作
(一)“五个一”工作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一月一授课、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测验、一月一练兵、一季一评比”的“五个一”工作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能力、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授课、案例分析、测验、实战练兵、评比的方式,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工作能力。目前,已开展6堂课程的授课、测验、实战练兵。
(二)环企优+,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党
建+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引领业务促“宣传方式、营商环境、执法行为、监管能力”优化。建立企业微信添加服务对象81家,推送环保法律法规等内容11期,覆盖759人次。在企业微信中帮助企业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问题1条、危废标识内容填报问题1条、排污许可登记1条。
(三)纪律监督月轮岗活动,切实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分管领导及各科室长轮流担任“一月纪律监督员”,对全局工作及作风建设进行监督,常态化落实“第一种形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9次,发现存在问题27条,完成整改27条,廉政谈话8人/次、谈心谈话1人/次,对22名干部职工扣除个人纪律考勤积分63分。
十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工作出成效。以“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着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丰富学习形式,开展“线下集中学、党员自行学、专题深入学、讲座课程学、感悟分享学”共计5种方式的学习,形成多形式、高频次、全覆盖的学习热潮。二是筑牢战斗堡垒。开展支部“联学共建”活动,加强党员与党员、支部与支部之间的交流,吸取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推进兄弟支部间交流互动,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发挥先锋模范。持续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请放心”岗位建功立业活动,党员干部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亮形象,模范带头挑重担,成为解决问题、推动进度的领头羊。
(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一是紧盯项目领域,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行动,履行好三重一大制度,紧盯项目各个环节,杜绝出现违规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西宁评议”等工作的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纪律建设,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杜绝各类腐败问题发生。三是不断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监管,严防在接待服务对象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审批事项人为设置障碍、可简化的手续复杂化等现象发生。
(三)持续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落实好建筑工地开(复)工联审联批制度,加强建筑工地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十个100%”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严防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发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监管、宣传力度,及时查处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冒黑烟等情况。强化工业企业、餐饮煤油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喷涂行业VOCs污染治理,稳步提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有效改善城中区大气环境质量,计划对市级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重点路段城中区七一路实施路灯杆降尘项目,该项目开展实施可以检验对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效果,若效果明显著,可以在全市、全省范围内推广。二是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落实南川河流域(城中段)、湟水河流域(城中段)沿线排口巡查制度,持续推进入河排口整治工作,及时整治污水直排、新设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加强南川河奉青桥、洪沟渠入河口等五个断面的水质采样检测工作,及时掌握水质现状,提高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是纵深推进净土保卫战。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项目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监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的技术应用,开展农用地土壤类别划分,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加强新增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和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协调督促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充分发挥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持续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黄河流域全方位“体检”等各类环保专项督察督办件整改“回头看”,避免反弹回潮。通过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映出的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和通报的典型案例,加快推进“宁静城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着力整治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噪声问题,有效防治噪声污染,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以推进环保专项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抓好辖区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同时,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五)抓项目助推环境质量改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旨,紧盯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依据辖区生态领域短板,高质量谋划一批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项目。紧盯已申报入库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项目,积极对接省、市部门,争取资金到位,尽快将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提升至100%,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和南川河水污染治理成效双提升。实施《西宁市城中区2024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项目(第一批)》,选取辖区范围内的24台108蒸吨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改造,项目整体完成后估算氮氧化物年减排12.24吨,持续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清洁燃烧。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