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2021〕123号)、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城中财字〔2023〕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地,确保今年农牧民的收入不减少,全面落实第三轮农牧民奖补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西宁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肖朝晖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9月
(四)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
对全区实现草畜平衡的草原承包户,按照中央财政下达的标准给予奖励。2023年下达奖补资金23.72万元,面积为6.775万亩。
(五)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2023年下达奖补资金为23.72万元。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的部署要求,以草原生态保护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生态与生产、生活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遵循生态保护和草牧业发展内在规律,全面推行草畜平衡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和监测监管机制,实现草原生态环境恢复改善、畜牧业生产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三、项目建设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处理人、畜、草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生态之间的关系,既要保护好生态,又要通过转变方式推动草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整合资源,加大对产业生态保护建设的投入。突出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其主动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形成草原生态建设长效机制。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财政和农业农村局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农户基础信息等情况进行严格复核,总寨镇认真复查复核草原承包面积及农户基本信息,对奖补资金发放进行公示。同时深入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补奖内容、权利和责任,增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保证政策落实“公开、公平、公正”。
(四)明确责任,有效推进。进一步完善制定各项制度和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扎实推进。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广泛听取农民意见,注重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四、项目建设规模、内容
1.实施规模:城中区总寨镇依法取得草原承包使用证,从事畜牧业生产并履行草原保护义务的草原承包户发放奖补资金。
2.实施内容:对实现草畜平衡的草原承包户,按照中央财政下达的标准给予奖励。2023年下达奖补资金23.72万元,面积为6.775万亩。
五、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预算。2023年下达奖补资金为23.72万元,根据《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青政办〔2021〕123号)文件要求,每亩补助3.5元,共补助23.72万元。
(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3.72万元,其中:2023年下达奖补资金为23.72万元。奖励资金按青海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统一发放,城中区总寨镇的奖励资金由城中区负责发放。
六、项目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二)项目建设进度
2023年3月至4月 培训、政策宣传、信息采集等。
2023年5月至9月 编写实施方案、公示及资金发放。
2023年10月至12月 档案整理、自查自评。
七、效益分析
通过草畜平衡奖励政策的实施,全区草原实现了草畜平衡,草原植被覆盖度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农牧民生产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全区农村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八、项目管理及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采集农牧户基础信息,镇、区财政、农业农村局逐一审核。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发放,建立健全草原补奖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草原承包经营权及信息变更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积极顺应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农民科技技术培训,建立健全饲草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推广应用饲草生产、加工及青贮等实用技术。继续加大补奖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充分了解草畜平衡奖补政策内容,认识草畜平衡奖补政策的重大意义,为落实第三轮草畜平衡奖励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管理,严格资金发放。对采集上报的农户信息要认真汇总、审核,并录入补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由专人专机负责管理,2023年资金按青海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统一发放。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奖励资金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区纪检委、审计部门对补奖资金的发放、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管好、用好奖励资金,对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积极落实项目,加快草畜产业发展。通过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积极开展退牧还草、人工饲草建设、粮改饲等项目,加大饲草基地、畜棚畜圈、饲草料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广高效养殖技术,大力推动草畜产业发展,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促进种养结合、草畜联动、循环发展。
九、附表
附表1、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表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表1
基本情况表
项目 |
基本情况 |
备注 |
项目类别 |
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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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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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西宁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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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肖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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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西宁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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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肖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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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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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期限 |
2023年4月~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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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预算 |
总资金23.72万元,全部为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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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对城中区总寨镇共6.775325万亩草场给予草畜平衡奖励,奖励资金为为23.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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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及社会效益 |
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完善后续产业配套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收入水平,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全区农村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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