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社会保险)事项目录 |
实施机关 |
公共服务项目名称 |
事项编码 |
设定依据 |
事项申报材料 |
办理时限 |
办理流程 |
部门核对人 |
联系电话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1003 |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3.《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五、着 力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流动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青人社厅发〔2015〕33号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局发〔2018〕304号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1、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2、承包合同原件、复印件;3、施工单位营业执照;4、项目经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即办件 |
1、新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参保登记;2、缴纳工伤保险费;3、给工程项目出具参保证明 。 |
马宁艳 |
0971-5124727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职工参保登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100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一)关于参保范围。……要根据《决定》要求,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5.《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三条: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
1.统一代码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表 5.公章、法人章 6.人员增减变动表 |
当日办结 |
携带材料至柜台办理 |
吴建福 许新 |
0971-82131360971-51247270971-824550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30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第五条: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县社保机构委托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县社保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集中缴费期,根据参保人员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保费收缴……。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六条:参保单位应每年统计上年度本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工资总额,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新设立的单位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人员变更的同时,一并申报工作人员起薪当月的工资。 第十九条:因参保单位申报或根据人民法院、人事仲裁、社保稽核等部门的相关文书和意见,需变更缴费基数或缴费月数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
1.按月缴费申报核定。企业经办人员登录青海人社厅门户网站进入法人办事、三险整合中进行当月人员增减变动核定 |
1-2个工作日 |
网厅门户内提交 |
吴建福 许新 |
0971-82131360971-51247270971-824550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09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
1.死亡人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或医院死亡证明三者之一均可;2.领取人身份证和农商银行卡原件;3.领取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要求直系亲属,配偶健在提供婚姻或户籍证明,配偶死亡提供子女协商协议书,加按手印);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注销登记、丧葬补助金申领证明事项承诺制。 |
即时办理(申请材料齐全且审核符合注销条件)。 |
1、参保人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窗口(或所属镇办)申请;2、社保局窗口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并办理注销登记业务;3、城乡居民养老审核通过。4、财务支付 |
薛金善 |
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7002 |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第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
工伤保险初次费率核定告知书 |
即办件 |
用人单位网厅申报---经办机构审核 |
马宁艳 |
0971-5124727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5 |
待补充 |
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 |
1个工作日 |
持卡人用卡不当或多次输入错误密码,造成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的,持卡人须持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级人社部门或服务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解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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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8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1.社会保障卡遗失的;2.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的;3.社会保障卡损坏、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4.持卡人相貌与卡面相片相差较大的;5.持卡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卡面印刷个人信息项目出现错误或发生变更的。 |
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 |
30个工作日 |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有以下两种方式:1.持卡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网点办理补换领手续;2.因姓名中包含生僻字、或在省外居住且在省内无代理人的不能办理即时制卡业务,须持卡人或其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通过批量制卡办理补换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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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10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一)关于参保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57号)第二章 参保登记 第八条 |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2.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6.机构编制部门关于机构编制变更的文件;7.银行开户许可证;8.新参保人员提供参保材料参保缴费;9.转移人员提供相应转移材料进行转移。 |
15日内 |
1.单位提供资料;2.社保经办人员审核资料;3.系统进行单位参保;4.系统进行人员参保;5.进行人员转入、转出操作;6.出具征缴单 |
袁鲜 |
0971-512573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20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
1.信息变更材料 |
当日办结 |
携带材料至柜台办理 |
孙刚 |
0971-82131360971-51247270971-82455090971-51257360971-82104510971-513168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50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可到县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内容告知本人……。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应向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 |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
当日办结 |
窗口办理 |
熊伟 |
0971-82131360971-51247270971-82455090971-51257360971-82104510971-513168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0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五章待遇支付。《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2014〕175号)《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青社险字〔2014〕40号) |
1.参保人员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2.年满60周岁(男女一致);3.到账到龄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4、待遇领取到龄通知单; |
即时办理(到账到龄即时办理)。 |
1、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窗口(或所属镇办)申请;2、社保局窗口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核定;3、城乡居民养老审核通过。4、财务支付 |
薛金善 |
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1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四条: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7〕241号)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八条 |
1.同为城中区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区内转移,需要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月申报表》、调动文件;2.跨经办机构转移,需要开具接收函,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月申报表》、调动文件、增员计划卡 |
1.同经办转移即时办理2.跨经办转移需将转移人员年金虚账做实后转移 |
1.同经办转移资料齐全后,系统中进行人员转出、转入即可;2.跨经办转出需要接收单位开具接收函,本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该人员年金虚账做实单,基金缴费到账后,进行人员转出;跨经办转入需给接收地社保局开具接收函,待收到转出地社保局提供的转出单后,系统做人员转入即可。 |
袁鲜 |
0971-512573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14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转入地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2014〕175号)《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青社险字〔2014〕40号) |
1.居民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转入社保机构“城乡养老转入申请”;4.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农商银行卡;(只限省外转入参保人员) |
10个工作日(个人账户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1、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窗口申请;2、社保局窗口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关系转移业务;3、关系转入人员需待个人账户到账后,城乡业务系统办理关系转入。 |
薛金善 |
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1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七条: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二)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4.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7〕241号)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九条、第十条 |
1.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手册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关养老退休审批表 |
45个工作日 |
机关转职工: 1.机关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转移联系函 3.机关养老保险经办办理养老关系转出开具养老转移信息表并转移基金 4.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匹配转移基金并办理养老关系转入 职工转机关: 1.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机关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转移联系函 3.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办理养老关系转出开具养老转移信息表并转移基金 4.机关养老保险经办匹配转移基金并办理养老关系转入 |
芦昊祖 王琰 袁鲜 刘莹 |
0971-51257360971-829542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16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九条:……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4.《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5.《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第四条: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关于青海省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发〔2014〕77号)《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青社险字〔2014〕40号) |
1.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手册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45个工作日 |
城乡转职工: 1.城乡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 2.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转移联系函 3.城乡养老保险经办办理养老关系转出开具养老转移信息表并转移基金 4.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匹配转移基金并办理养老关系转入 职工转城乡: 1.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城乡养老保险经办开具养老转移联系函 3.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办理养老关系转出开具养老转移信息表并转移基金 4.城乡养老保险经办匹配转移基金并办理养老关系转入 |
芦昊祖 王琰 谢海燕 |
0971-8295426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3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 |
1个工作日 |
持卡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查询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也可通过网站或手机APP实时查询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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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9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销户证明单据 |
1个工作日 |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证明文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障卡注销,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系统中办理卡片注销,提供社会保障卡销户证明单据。2.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在一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销户证明单据及相关证明文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网点申请金融账户销户,办理资金清退手续,银行收回卡片并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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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100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时,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1.统一代码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表 5.公章、法人章 6.人员增减变动表 |
当日办结 |
携带材料至柜台办理 |
吴建福 许新 |
0971-82131360971-51247270971-824550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200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条: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参加险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5.《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四、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定期通报工作……并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和民航部门的数据共享。 |
1.网厅办理 2.变更信息材料 |
当日办结 |
1.网厅内登陆门户平台在“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办理 2.携带材料至柜台办理 |
吴建福 许新 |
0971-5124727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300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
1.网上办理 2.柜台办理(人员增减变动表、员工离职证明、红头文件) |
当日办结 |
1.按月缴费申报核定。企业经办人员登录青海人社厅门户网站进入法人办事、三险整合中进行当月人员增减变动核定。2.人员增加核定准备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两份,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人员减少核定准备人员增减变动表一式两份,离职员工离职证明、离职红头文件。 |
吴建福 许新 |
0971-82131360971-51247270971-824550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费缴纳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400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四、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4.《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条: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6.《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根据参保人员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保费收缴……。7.《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三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
网上办理 |
当日办结 |
1.按月缴费申报核定。企业经办人员登录青海人社厅门户网站进入法人办事、三险整合中进行当月人员增减变动核定; 2.税务客户端缴费。 |
吴建福 许新 |
0971-82131360971-51247270971-824550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07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2.《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六、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个人账户的清退处理:对于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7.《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八条:……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地区,对符合丧葬补助领取条件的,应同时计算丧葬补助金额),按照本规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丧葬补助金)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8.《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三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可代参保人员或继承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人员为个人账户余额)。社保经办机构完成支付手续后,终止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四十一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 |
1、死亡证明2、领取人身份证3、领取人银行卡4、领取人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 |
30天 |
1.申请2.审核材料3.社平工资公布后计算4.发放 |
李博伟 |
0971-82131360971-5125736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1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4.《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全文。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全文。6.《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全文。7.《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全文。青人社厅办发〔2020〕14号 |
省内:1.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省外:1.联网地区可在“掌上12333”APP网上申请,未联网地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 |
省内:3-5个工作日 省外:15个工作日 |
省内:携带身份证至下一个参保地社保局开具省内转移联系函,原参保地3-5个工作日转出 省外:在“掌上12333”、“支付宝”等APP网上申请。 |
芦昊祖 王琰 |
0971-829542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1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有效身份证件、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证件、证明委托关系的相关证件 |
30个工作日 |
1.线上申请。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青海人社通”APP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社会保障卡”—“社保卡申领”,按照提示认真填写制卡信息,并选择通过邮寄到付方式领卡,或者到省内就近的服务银行即时制卡网点进行快速制卡。2.现场申请。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依据制卡数据采集要求填写申领表后,选择通过批量制卡或到所在地服务银行即时制卡网点进行快速制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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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4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变更证明 |
1个工作日 |
1.持卡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持卡人须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和公安机关出具变更证明的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变更。2.持卡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等非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服务银行网点或登录人社厅网站、手机APP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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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7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 |
1个工作日 |
1.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到各级人社部门或服务银行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网点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服务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也可拔打客服电话、登录网站、手机APP办理挂失手续。2.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在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到的,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级人社部门或服务银行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网点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解挂手续,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办理解挂手续。银行账户解挂需前往服务银行网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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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参保单位注销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1004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条: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1.税务清税证明2.工商注销证明 |
当日办结 |
携带材料至柜台办理 |
吴建福 许新 |
0971-82131360971-5125736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3004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青人社厅函〔2020〕38号 |
1.参保人本人身份证;2.参保人本人农商银行储蓄卡; |
即时办理 |
1、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窗口(或所属镇办、社区)申请缴费档次变更及缴费申报;2、银行代扣;3、参保人账户到账。 |
薛金善 |
0971-82131360971-5125736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300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2.《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六条: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缴清欠费。青人社厅函〔2020〕38号文 |
1.公章、法人章 |
当日办结 |
1.柜台办理,开具欠费补缴申报表 2.税务缴费 |
吴建福 许新 |
0971-82131360971-5125736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10006 |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5. 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 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
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 |
1个工作日 |
社会保障卡社保应用账户密码遗忘或累计验密超限造成密码锁定,且无法输入正确密码解锁的,须重置密码。持卡人持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级人社部门和服务银行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网点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重置密码业务。 |
|
0971-5130956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2003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七条: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社会保险权益。个人账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和支付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内容。 |
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人员社保卡 |
3天 |
1.本人带社保卡提出申请2.确认待遇发放地3.办结 |
李博伟 |
0971-51257360971-5131689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05 |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五条: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2.《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3.《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4.《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一条: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县社保机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三)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
退休人员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书 |
15天 |
1.提出申请2.审核材料3.停发养老保险待遇 |
李博伟 |
0971-51257360971-5131689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6006 |
1.《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1990〕1号)全文。2.《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3.《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4.《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
监狱释放证明或已完成资格认证证明 |
15天 |
1.提出申请2.审核申请材料3.恢复养老保险待遇 |
李博伟 |
0971-51257360971-5131689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离休干部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生活补贴发放 |
11630103015013912R4632014001000 |
《关于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组通字〔2011〕29号);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基本离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基本离休费; 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基本离休费;1945年9月3日至1945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关于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1〕271号)。增发生活补贴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限于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条件的老工人;1937年7月6日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基本退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基本退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基本退休费;1945年9月3日至1945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作为生活补贴。 |
无 |
30天 |
无需申请,系统内定期发放 |
李博伟 |
0971-513168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 |
11630103015013912R4632014002000 |
《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标准和发放2013-2015年创建工作一次性奖励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15〕44号)从2015年冬季取暖期起,在原基础上人均增加1000(即3900元)。 |
无 |
30天 |
无需申请,系统内定期发放 |
李博伟 |
0971-513168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退休人员信息变更服务(退休待遇补发、变更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退休时间) |
11630103015013912R4632014004000 |
青海省劳动局《关于城镇知识青年参加工作后、工龄、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薪字〔82〕474号)。青海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青劳人险字〔85〕26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局发〔2014〕192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的紧急通知》(青劳社厅发〔2001〕8号)。《青海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的通知》(青劳人险字〔1999〕164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的紧急通知》(青劳社厅发〔2001〕8号)。 |
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审批表 |
3天 |
1.本人提出申请2.审核材料3.办结 |
李博伟 |
0971-51257360971-5131689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1006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2014]175号)《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青社险字〔2014〕40号) |
1.居民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农商银行卡;4、2011年以后户口迁入本区的,需持有原户籍地未参城镇职工养老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证明。 |
即时办理 |
1、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窗口(或所属镇办)申请;2、社保局窗口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登记;3、城乡居民养老审核通过。4、缴费申报。 |
薛金善 |
0971-8210451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2005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
3到5个工作日 |
本人申请(青海人社通app手机操作)---经办机构在3至5个工作日内审核---次月待遇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 |
雍志红 褚洁 |
0971-824550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 |
11630103015013912R4002014008009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2.《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二)稳妥安置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稳岗补贴标准。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一)加大稳岗支持力度。4.《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二、基本条件。……(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5.《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全文。 |
无 |
即办件 |
无需申请,系统自动提取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审核、公示。 |
薛敏 |
0971-8245509 |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稳岗补贴发放 |
11630103015013912R4632014005000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2015〕107号)第一条 补贴范围:稳岗补贴范围由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二条 补贴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补贴标准: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补贴。支出项目: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费、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助支出。 |
无 |
即办件 |
1、符合条件、上年已享受企业直发到帐;2、符合条件、上年新参保企业需在青海省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点击信息“确认”。3、公示三个工作日。4、发放。 |
薛敏 |
0971-8245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