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头条新闻: · 城中区:坚持“六办”服务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环境    2024-12-16     · 城中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    2024-12-13     · 王卫东在城中区开展接访下访工作时强调 依法依规依程序尽力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2024-12-13     · 【区委书记谈节水】解好时代“水方程” 答好全民“节水卷”    2024-12-11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社会保险>>正文

职工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2023-05-23 10:03  点击:[] 来源: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0号)全文。

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施主体

西宁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7个工作日

一、受理条件

在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及表格: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性质与数量

规格

介质

特定要求

1

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表

申报单位

原件1份

A4

纸质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点时间: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市民中心B馆城中区政务服务大厅33-3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71-8213136 0971-8250583

投诉电话:0971-8204882

常见问题:

附件

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档案出生时间

参工时间

起薪时间

起薪工资

是否农民工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 计









填表说明:一、证件类型:包括1.居民身份证;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4.外国人护照;5.户口簿。

二、证件号码:对应证件类型分别为:1身份证号码;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载的公民身份号码;3.《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4.填写护照号码。

三、档案出生时间:仅指养老保险,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新参保的,按档案填写,没有档案的,按身份证时间填写。

四、参加工作时间:仅指养老保险,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新参保的,按档案填写,没有档案的,按起薪时间填写。

五、起薪工资:起薪当月应发工资,包括试用期。

六、是否农民工:农民工填“0“;非农民工填“1”。

单位承诺:

本单位郑重承诺,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制表时间:

上一条: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办事指南 下一条:城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社会保险)事项目录

关闭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