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参保单位注销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成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到记手续。
实施主体:西宁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对象: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在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办理材料及表格: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性质与数量 |
规格 |
介质 |
特定要求 |
1 |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
参保单位 |
原件,一式两份。 |
A4 |
电子版、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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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销通知或人民法院判决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 |
市场监管部门或人民法院 |
复印件,1份。 |
A4 |
电子版、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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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或合并的有关文件 |
参保单位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 |
复印件,1份。 |
A4 |
电子版、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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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注销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点时间: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市民中心B馆城中区政务服务大厅33-3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71-8213136 0971-8250583
投诉电话:0971-8204882
常见问题:
附件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
单位编号: |
单位名称(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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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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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前社会保险费是否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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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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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注销、解散等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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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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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
注销营业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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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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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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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合)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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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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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或宣布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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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往外省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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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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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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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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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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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二份,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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