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内关系转移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全文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14〕25号)全文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全文
实施主体:西宁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对象:个人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
办理材料及表格: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性质与数量 |
规格 |
介质 |
特定要求 |
1 |
承诺书 |
社保机构 |
原件1份 |
A4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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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证 |
公安户籍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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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系转入申请表 |
社保机构 |
原件1份 |
A4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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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缴费凭证 |
社保机构 |
原件1份 |
A4 |
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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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内关系转移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点时间: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市民中心B馆城中区政务服务大厅41-4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71-5124727
投诉电话:0971-8204882
常见问题:
附件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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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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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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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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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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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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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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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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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寄送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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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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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村(牧、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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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村(牧、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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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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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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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乡镇(街道)(公章) |
县级社保机构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县级社保机构(公章) |
填表说明:本表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牧、居)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本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
附件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申请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填写姓名)参保人,于年月日由省市县迁入省市县。 |
承诺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籍关系转移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义务和办理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已经符合本业务办理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授权同意经办机构通过其他部门、机构、企业查询与承诺相关的个人信息,用于核实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同时,知悉本人如作出不实承诺,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相关失信信息将在“信用中国”、人社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并接受由相关部门实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获得贷款授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在内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承诺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与申请人关系: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人(勾选)□本人 □委托人 □法定监护人(关系: ) |
承诺日期:年月日 |
社保经办机构(签章): 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