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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2023-05-25 17:17  点击:[] 来源:

事项名称:军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1.《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3.《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实施主体:西宁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对象:个人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4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安置到参保地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及表格: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性质与数量

规格

介质

特定要求

1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军人所在部队

原件1份

A4

纸质或电子介质


2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军人所在部队

原件1份

A4

纸质或电子介质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地点时间: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市民中心B馆城中区政务服务大厅4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71-5125736

投诉电话:0971-8204882

常见问题:

附件1

编号: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金额单位:元

军人参保基本信息

个人编号


姓 名


性 别


公民身份号 码


安置地地 址


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军人服现役起止时间


在军队实际缴费月数


单位缴费金 额


个人缴费本 金


个人缴费利 息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总 额


军队单位信息

行政区划代 码


单位名称(部队代号)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军队财务部门(盖财务专用章): 经办人:

退役军人本人签字: 退役军人(家属)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军队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交给本人、一份邮寄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退役军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退役军人本人签字时应填写能够联系到本人的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

3.退役军人本人应按本凭证中所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到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出具本凭证。

4.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向军队原办理机关申请补办

附件2

编号: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信息表

账户类别:一般账户单位:元,月

军人参保基本信息

个 人编 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 码


安置地地 址


转出单位名 称


在军队服现役起始时 间


在军队服现役终止时 间


在军队实际缴费月 数


保险关系转移日期


军队单位和个人缴费信息

年份

缴费起止时间

缴费工资

缴费月数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备注

小计

单位缴费(12%)

个人缴费(8%)

个人缴费当年利息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总额






军队财务部门(盖财务专用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军队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交给本人、一份邮寄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办结通知单











(参保单位名称):










我局已为你单位参保人员姓名(个人编号)、(公民身份证号)办理完以下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基本养老保险手续;2.职业年金手续;3.在办理手续时,已(提供接收)以下资料: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省内)》⑵《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度表》⑶《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年度表》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⑸《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⑹《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盖章)

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经办日期:年月日











单位经办人(签名):










签收日期:年月日




















备注:1.省内同一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转出,不提供⑴-⑹项资料;2.省内同一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持本表办理转入手续;3.省内跨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转出,需提供⑴⑵⑶项资料;4.省内跨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需接收⑴⑵⑶项资料;5.省内跨养老保险制度转出、省外转出,需提供⑷⑸⑹项资料;6.省内跨养老保险制度转入、省外转入,需接收⑷⑸⑹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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