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各种风险,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维护辖区安全稳定。2022年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抓住应急管理核心,持续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1.建立指挥高效的应急指挥中心。持续整合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灾减灾委员会应急处置的职能,统一建立城中区应急委员会。统筹指挥全区应急工作,统一协调全区应急救援资源,应对处置各类事故。
2.建设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专常兼备”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政府、社会、企业救援力量,形成政府专职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企业兼职救援队伍为一体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夯实应急救援保障基础。
3.建设适应形势的应急救援体系。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体系为抓手,持续做好应急管理体系及机制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和系统,进应急体系现代化建设,全力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建设处置得力的物资保障体系。按照“储备全面、取用方便”及“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推进城中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建设,对照《城中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本名录》,统筹推进物资采购、储备、调拨精细化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物资保障能力。
5.营造安全和谐的大应急文化。大力弘扬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核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拓宽应急管理文化现代化传播途径,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舆论正向引导,扩大安全新闻影响力,传播安全正能量。建立区、镇办、社区宣教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宣教需求。
(二)完善防范措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加强防灾减灾责任落实。从预报预警、灾情管理、物资调拨、信息报送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各类灾害治理方案,提高防范能力。盯紧重点领域,加强会商研判,推进灾情信息共享,确保一旦灾情发生,能及时响应、迅速处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灾害避险知识普及,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2.全面推进灾害风险普查。根据国家、省、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人力、物力保障工作,开展城中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时完成辖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科学指导全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3.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时段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减灾救灾工作职责,第一时间做好灾情核查上报,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迅速组织和动员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和恢复生产,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加强防汛防火应对工作。提前部署防汛防火应对工作,紧盯人员密集的高风险区域,加强会商研判和预报预警,制定防汛防火实施方案,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前置抢险救援力量,提高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三)突出源头防范,不断巩固安全生产形势
1.完善应急管理责任网。继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厘清应急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明确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及其他方面安全监管(管理)责任边界。
2.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委办工作职责,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三个必须”,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城中区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壮大应急救援员队伍,加快构建应急救援及物资保障体系,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着力把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宜。
3.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评估及成果转化。对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紧扣时间节点,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转化,着力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织牢织密。全面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4.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制定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规范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过程,确保执法效果。健全安全生产政府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
文章来源:城中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