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寨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企业:
按照青海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青海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青安办〔2022〕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2年西宁市城中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附件:1.城中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西宁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西宁市城中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扎实开展我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的,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建房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措施”,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稳控安全生产形势,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30日。
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街镇、各部门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月”的首要任务,再次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基层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32条、市安委会34条、区安委会35条为抓手,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积极签订“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创新开展“我为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献策”主题征文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生根。
3.通过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提升全民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知晓率,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各街镇、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2.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专题宣传活动。
1.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燃气、危化品安全集中治理之年。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这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向全社会发出“安全生产在行动”的信号,形成良好态势。
2.注重挖掘、总结、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宣扬先进典型,正面引领推广,对违法问题、违法企业隐患曝光,进行反面警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
1.各街镇、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积极组织参加“青海排查整治进行时”微博、抖音、头条号话题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宣传活动。
2.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积极构建网络宣讲矩阵,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街镇、各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我区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以线上、线下为主要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安全体验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六)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六进”活动。
1.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重点围绕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教育宣讲、安全文化建设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二是有针对性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在公共场所、主要道路等重点部位张贴安全横幅,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三是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四是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五是围绕家庭用电用气、电瓶车充电和应急逃生等主题,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六是围绕宗教场所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方法等主题开展开展安全宣传“进宗教”活动。
2.在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15条措施”。
3.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盯紧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严格整改,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2.各街镇、各部门要积极联系辖区企业、单位在办公楼、公交车、楼宇电梯间、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3.发挥好流动宣传车的作用,展示宣传车“流动”送教育的优势,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4.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0971-12345、623311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八)做好“安全生产青海行”宣传活动。
配合省安委会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青海行”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结合安全执法和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安全“三个集中治理”,挖掘报道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震慑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并将曝光情况及时报区安委办。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九)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街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区域、行业领域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突出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十)安全生产月员工齐参与,“六个一”促主体责任落实。开一次动员大会。各企业在安全月活动前,召开动员大会,增强活动的仪式感,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安全月启动大会做动员讲话;当一天安全员。企业中高层领导在安全月里当一天安全员,与一线员工面对面地交流和接触,感受现场和基层安全员的工作;拍一条微视频。组织本企业员工拍摄制作符合2022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的2分钟以内微视频,并及时报送区应急局,12月3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至少向区安委办报送1条微视频,区安委办协调区委宣传部做好展播工作;讲一堂安全课。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企业负责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为全体员工讲一堂安全课;想一个金点子。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安全发展献计献策,立足岗位,查找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想一个“金点子”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谈一件虚惊事。鼓励职工分享工作中或生活中差一点发生的虚惊事件,引申安全知识,营造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示范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扎实推进《西宁市城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实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6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示范点,带动一批重点企业建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参照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工作细则,学习示范企业经验,完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设,高风险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各街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活动任务清单,对单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将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挂图,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创新活动方式。各街镇、各部门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培训、竞赛、咨询、应急演练、执法检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形成“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强大声势。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法制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每一项工作,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街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镇、各部门请于6月7日报送“安全生产月”联络员(附件1),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本部门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四18:00前报送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联系人:赵永忠联系电话:8200460
联系邮箱:xnsczqa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