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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西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023-11-06 11:44  点击:[] 来源: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国内外人员聚集安全事故教训,提高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23〕1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全面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任务分工方案》(青安办〔2023〕10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23〕15号)。为落实文件要求,现将宁安办〔2023〕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随着经济社会快速恢复,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性活动显著增多,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系统风险和事故问题显著突出。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目标要求,充分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抓好《通知》精神的传达贯彻。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职责分工,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发挥好网格化监管作用,落实好、履行好监管责任,特别要督促企业及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任责任,坚持“谁的场地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全员责任清单,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强化监控设施和应急力量,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公共场所安全。

二、提高安全门槛,强化源头管控。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采取管用、可靠的措施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一是严密系统治理。建立健全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将人群经常聚集的广场等公共场所纳入监测网络并进行日常监测,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避免管理盲区,织密监管网络。二是严守审批红线。城中公安分局要从严审核大型群众性活动,加强实地踏勘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不予批准,对批准举办的要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督导检查,督促完善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等各项措施。三是严格安全许可。公众聚集场所应依法向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应依法依规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是严细风险评估。有关部门要结合监管实际组织对高密度人员聚集场所进行风险评估,更新风险底数,精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举办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提升科技水平,加强监测预警。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监控手段和先进技术运用,提升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实施监控能力。一是强化人流密度实时监测。综合运用巡逻值守、人工智能、人口密度热力图等多种方式,建立人流密度监测预警系统,预判风险,合理避险,严防人流对冲等安全隐患。二是强化设施设备安全监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聚集的房屋、桥梁等开展监控量测;对老旧建筑物、手续不全建筑物,在大型活动和人员聚集期间,加强巡查和监测预判;对临时搭建设施规范设计并组织验收;对人员聚集区域的水、电、气、热等地下管网设施和电梯、游乐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三是强化基础设施质量安全。严格开展城市桥梁、隧道、人行天桥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加强寺院、古建筑等修缮保护,加大对安全防范设施的检查力度,提高公共场所建(构)筑物、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四是强化智能化监控手段应用。借力大数据和“物联网”,搭建公共场所设备设施监测平台,实时查看、及时反应。

四、提升应急能力,营造安全环境。一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特点,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不同部门的组织协调、不同层次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做到“有组织活动就有预案,无组织活动也要有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1次检验性演练。二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镇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和联动机制,设置应急值守电话,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应急指挥,科学精准调用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类处置力量,做到实时响应、及时处置。三是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将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纳入社会公众宣传重要内容,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宣传“五进”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以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加强人员聚集安全风险宣传力度,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增加投放密度,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附件:1.西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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