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署培训(4月底前)
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丰富知识,提高技能,为充分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利用所学知识,科学性的进行地质灾害紧急避险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汛前排查(4月15—5月15日)
一是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人口、监测预警、防灾和监测人员等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变更;二是对稳定性差、危险程度高、威胁人员较多的重要地质灾害点组织专业技术调查,并发放“两卡一表”;三是对登记在册的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加重的,以及发动群众自查发现的新的隐患点,要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调查,并逐一落实监测等防治措施。
三、汛中巡查(5月16日—9月15日)
主要内容有检查值班、监测、巡查、速报、“两卡一表”发放等记录和台账;监测、报警和通讯等设备运行情况;应急处置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的安全性、避险标识和警示标牌的齐全性以及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对辖区隐患点、监测报警、应急处置程序等熟悉掌握程度。
四、汛后复查(9月16日—11月15日)
针对整个汛期过程期间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情况(包括地质灾害点数量、威胁范围和对象等等)进行核对排查,为下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