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享受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以上人员在青海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在项目所在地社区申请。
需提供资料
《创业补贴申领表》;
营业执照(无需提供,可通过系统协同核验)有效身份证明;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表;
纳税证明(未达起征点的经营商户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核定通知书);
申报前12个月经营收入证明(会计账、流水账等);
法人《就业创业证》(无需提供,可通过系统协同核验)。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
资料初审: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实地考察和金保系统对资料进行初核。
资料上报:将合格人员花名册及资料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复核。
2、线上办理
青海人社通APP:登录后选择[我要办]--[就业创业]--[创业补贴]--中根据提示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传营业执照等资料--点击[提交]。
青海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后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创业补贴]--点击[在线办理]根据提示填写[企业补贴信息]、[创业者认定信息]等资料--点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