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食品大类 |
食品品种 |
食品细类 |
抽检项目 |
监测项目 |
备注 |
抽样量 |
1 |
食用农产品 |
畜肉 |
猪肉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喹乙醇、恩诺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地塞米松、甲硝唑、氯丙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牛肉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地塞米松、林可霉素、倍他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阿奇霉素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禽肉 |
鸡肉 |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a、培氟沙星a、诺氟沙星a、恩诺沙星、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甲硝唑、尼卡巴嗪、环丙氨嗪、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 |
阿奇霉素、金刚烷胺 |
a.限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1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叶菜类蔬菜 |
菠菜 |
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腐霉利、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拌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普通白菜(小白菜、小油菜、青菜) |
镉(以Cd计)、阿维菌素、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大白菜 |
镉(以Cd计)、阿维菌素、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氟虫腈、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油麦菜 |
阿维菌素、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腈菌唑、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多威、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芹菜 |
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百菌清、苯醚甲环唑、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腈菌唑、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鳞茎类蔬菜 |
韭菜 |
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二甲戊灵、氟虫腈、腐霉利、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三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葱 |
铅(以Pb计)、镉(以Cd计)、丙环唑、毒死蜱、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三唑磷、水胺硫磷、戊唑醇、氧乐果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豆类蔬菜 |
豇豆 |
阿维菌素、倍硫磷、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唑磷、灭多威、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食荚豌豆 |
吡唑醚菌酯、毒死蜱、多菌灵、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烯酰吗啉、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豆芽 |
豆芽 |
铅(以Pb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总汞(以Hg计)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甲硝唑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胡萝卜 |
铅(以Pb计)、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姜 |
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虫啉、敌敌畏、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二氧化硫残留量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山药 |
铅(以Pb计)、毒死蜱、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涕灭威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茄果类蔬菜 |
茄子 |
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辣椒 |
铅(以Pb计)、镉(以Cd计)、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甜椒 |
镉(以Cd计)、阿维菌素、倍硫磷、吡虫啉、吡唑醚菌酯、毒死蜱、氟虫腈、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淡水产品 |
淡水鱼 |
挥发性盐基氮a、镉(以Cd计)、多氯联苯b、孔雀石绿、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甲硝唑、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c、诺氟沙星c、培氟沙星c |
|
a.不适用于活体水产品。b.生产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c.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1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淡水虾 |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a、诺氟沙星a |
/ |
a.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1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海水产品 |
海水鱼 |
挥发性盐基氮a、组胺a、镉(以Cd计)、多氯联苯b、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甲氧苄啶、甲硝唑、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c、培氟沙星c、诺氟沙星c |
/ |
a.不适用于活体水产品。b.生产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c.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1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鲜蛋 |
鸡蛋 |
甲硝唑、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地克珠利、托曲珠利 |
金刚烷胺、环丙氨嗪、诺氟沙星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氟虫腈、甲拌磷、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氟环唑、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噻唑膦、狄氏剂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柑橘类水果 |
柑、橘 |
苯醚甲环唑、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氯唑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蜱、杀扑磷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籽类(花生) |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噻虫嗪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2 |
粮食加工品 |
大米 |
大米 |
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小麦粉 |
小麦粉 |
镉(以Cd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₁、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 |
苯甲羟肟酸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谷物碾磨加工品 |
玉米粉(片、渣) |
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
伏马菌素(FB₁、FB₂、FB₃)总量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谷物粉类制成品 |
米粉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沙门氏菌b、金黄色葡萄球菌b |
镉(以Cd计)、乙二胺四乙酸二钠c |
米粉制品即未经过餐饮经营者添加各类配菜、调料进行炒、煮等加工方式。a.限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b.限非定量包装的即食食品(不含餐饮服务中的食品)检测。c.配料表标示了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的产品不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3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
食用植物调和油 |
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辣椒素总量(天然辣椒素、二氢辣椒素、合成辣椒素)、3-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3-MCPD计)、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芝麻油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辣椒素总量(天然辣椒素、二氢辣椒素、合成辣椒素)、3-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3-MCPD计)、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菜籽油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
脂肪酸组成、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辣椒素总量(天然辣椒素、二氢辣椒素、合成辣椒素)、3-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3-MCPD计)、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4 |
调味品 |
食醋 |
食醋 |
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c、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d、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e、菌落总数 |
/ |
a.限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b.零添加产品需考虑发酵本底值。c.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项目仅包括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d.2024年3月6日之前使用GB22255检测,2024年3月6日(含)之后使用GB5009.298检测。e.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抽取的产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固体复合调味料 |
鸡粉、鸡精调味料 |
谷氨酸钠a、呈味核苷酸二钠a、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 |
/ |
a.限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 |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0.8kg。需从大包装中抽取样品,可从1个完整大包装中进行分装取样,抽取样品量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0.8kg。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约1/2作为检验样品,约1/2为复检备份样品。 |
调味料酒 |
料酒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b、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c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a.限产品明示标准或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b.需考虑发酵本底值。c.2024年3月6日之前使用GB 22255检测,2024年3月6日(含)之后使用GB 5009.298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香辛料类 |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 |
铅(以Pb计)、罗丹明Ba、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b、沙门氏菌 |
黄曲霉毒素(B₁、B₂、G₁、G₂)总量、赭曲霉毒素Ac、碱性嫩黄 |
a.辣椒、辣椒粉按SN/T 2430检测,花椒、花椒粉按BJS 201905检测。b.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抽取的产品检测。c.限辣椒、辣椒粉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
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a、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b、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b、丙溴磷c、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c、多菌灵c、沙门氏菌 |
碱性嫩黄 |
a.以大蒜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不检测。b.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抽取的产品检测。c.限2020年2月15日(含)之后生产的且GB 2763有限量规定的香辛料品种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5 |
乳制品 |
液体乳 |
发酵乳 |
脂肪、蛋白质、酸度、乳酸菌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酵母、霉菌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调制乳 |
蛋白质、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 |
/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其他乳制品(浓缩乳制品、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
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 |
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
/ |
|
抽取样品量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1.5kg,一份6个包装为检验样品,一份2个包装为复检备份样品 |
6 |
饮料 |
蛋白饮料 |
蛋白饮料 |
蛋白质、乳酸菌数a、三聚氰胺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cd、大肠菌群d、霉菌d、酵母d、商业无菌e、 |
核桃源性成分f、杏仁源性成分f、花生源性成分f、大豆源性成分f、γ-壬内酯g |
a.限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杀菌)型产品检测。b.限配料中含乳的产品检测。c.不适用于添加了需氧和兼性厌氧菌种的活菌(未杀菌)型饮料。d.限预包装食品检测。e.限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检测。f.限配料表明示含核桃、杏仁、花生中至少一种成分的植物蛋白饮料检测。g.限产品明示声称不含香精(零添加)或配料表中未标识食用香精的椰子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其他饮料 |
其他饮料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a、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b、菌落总数cd、大肠菌群c、霉菌c、酵母c |
/ |
a.2024年3月6日(含)起检测。b.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c.限预包装食品检测。d.不适用于添加了需氧和兼性厌氧菌种的活菌(未杀菌)型饮料。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到 |
碳酸饮料 |
碳酸饮料(汽水) |
二氧化碳气容量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斯巴甜、菌落总数b、霉菌b、酵母b |
/ |
a.从大包装中分装的样品不检测。b.限预包装食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7 |
方便食品 |
方便面 |
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 |
水分a、酸价(以脂肪计)(KOH)b、过氧化值(以脂肪计)b、菌落总数c、大肠菌群c、霉菌d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a.限面饼检测。b.限油炸面饼检测。c.仅适用于面饼和调料的混合检验。d.限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调味面制品 |
调味面制品 |
酸价(以脂肪计)(KOH)a、过氧化值(以脂肪计)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b、安赛蜜b、三氯蔗糖、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b、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霉菌a、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纳他霉素 |
a.限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有限量规定时检测。b.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8 |
饼干 |
饼干 |
饼干 |
酸价(以脂肪计)(KOH)a、过氧化值(以脂肪计)a、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靛蓝、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b、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
/ |
a.仅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b.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9 |
冷冻饮品 |
冷冻饮品 |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 |
蛋白质ab、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c、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d、三氯蔗糖c、菌落总数e、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 |
a.限冰淇淋、雪糕检测。b.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其中试样的制备应按GB/T31321中3.3的方法进行。c.根据检验日期选择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d.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e.不适用于终产品含有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10 |
速冻食品 |
速冻调理肉制品 |
速冻调理肉制品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胭脂红a、柠檬黄b、日落黄b、诱惑红b、亚硝酸盐c、菌落总数d、大肠菌群d、沙门氏菌d、金黄色葡萄球菌d、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d |
牛源性成分e、羊源性成分e、猪源性成分e、鸡源性成分e、鸭源性成分e |
a.根据检验日期选择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b.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c.限速冻熟制调理肉制品检测。d.限即食速冻调理肉制品检测。e.限牛羊肉制品检测。抽样时应优先抽取速冻牛肉、速冻羊肉制品,速冻牛、羊、猪、鸡、鸭调理肉制品尽量覆盖。 |
非即食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样数量不少于2kg,且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即食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样数量不少于2.5kg,且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 |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 |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 |
挥发性盐基氮a、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bd、大肠菌群bd、沙门氏菌bd、副溶血性弧菌c、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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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限速冻腌制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制品及速冻预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不含干制品和盐渍制品)检测。b.限即食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检测。c.限即食速冻生制动物性调制水产制品检测。d.速冻调制动物性水产制品按GB10136判定,速冻调制植物性水产制品按GB19295判定。 |
非即食速冻植物性调制水产制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0kg,且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即食速冻植物性调制水产制品抽样数量不少于1.5kg,且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 |
11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膨化食品 |
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 |
酸价(以脂肪计)(KOH)ab、过氧化值(以脂肪计)ab、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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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明示标准为GB/T22699的非定量包装食品不检此项。b.含油型产品检测。 |
抽取样品量含油型不少于2.5kg,且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非含油型不少于1.5kg,且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以玉米为原料产品抽样量与其他类型膨化食品相同,不需另外多抽取。抽取样品量、检验所需样品量可根据检验需要适量调整。 |
薯类食品 |
干制薯类 |
酸价(以脂肪计)(KOH)a、过氧化值(以脂肪计)a、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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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含油型产品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12 |
糖果制品 |
糖果 |
糖果 |
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a、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b、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c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a.2024年3月6F(含)之后检测。b.检测项目视具体色泽确定。2024年3月6日前,硬糖(如硬质糖果、压片糖果、硬质型奶糖等)、淀粉软糖检验方法采用GB5009.35,检验范围为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其他类型糖果仅检测日落黄,检验方法采用SN/T1743;2024年3月6日(含)之后覆盖所有项目,检验方法采用GB5009.35。c.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果冻 |
果冻 |
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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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
铅(以Pb计)、沙门氏菌a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a.预包装食品按GB 29921判定。预先包装但需要计量称重的散装即食食品限生产日期在2022年3月7日(含)之后的产品检测并按GB 31607判定。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13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制品 |
粉丝粉条 |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酸性红、喹啉黄、赤藓红)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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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合成着色剂项目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14 |
糕点 |
糕点 |
糕点 |
酸价(以脂肪计)(KOH)a、过氧化值(以脂肪计)a、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b、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c、三氯蔗糖、丙二醇c、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靛蓝、诱惑红、酸性红、喹啉黄)d、菌落总数e、大肠菌群e、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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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仅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b.2024年3月6日前除面包外的产品检测,2024年3月6日(含)之后糕点、面包均需检测。c.除面包外的产品检测。d.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e.不适用于现制现售的产品以及含有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的产品。f.不适用于添加了霉菌成熟干酪的产品。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15 |
餐饮食品 |
小麦粉制品(自制) |
油饼油条(自制)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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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馒头花卷(自制)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包子(自制)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限2024年3月6日(含)之后检测。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
复用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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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使用过化学洗涤剂进行清洗消毒的复用餐饮具均视为使用了化学消毒法,并需进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的检验。原则上该食品类别应现场取样并尽快送达实验室。 |
同《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