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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城中区食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2024-05-20 11:19  点击:[]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监管所、园区所:

现将《2024年城中区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城中区食品监督抽检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食品安全,按照省、市局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重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依托科技支撑,及时发现问题食品,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要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从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大宗消费和高风险食品品种,围绕涉及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力争实现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等不同区域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等不同业态全覆盖;大、中、小型不同规模主体全覆盖。

(三)坚持检管结合。充分发挥抽检在监管中的靶向作用,建立抽检与监管互通共享机制,使监督抽检为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日常监管为监督抽检提供导向目标,推动监管执法与技术监管同向发挥作用,把现有监管资源、抽检数据资源作用最大化。

三、工作任务

2024年,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指标(4批次/千人)及市局抽检任务分配要求,我区计划抽检84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90批次,食品350批次。

(一)监督抽检

1.食用农产品抽检

(1)品种及批次。品种覆盖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等7个大类。必检品种及必检项目覆盖率达100%,且自选项目不少于2个。根据农产品上市的季节性特点,均衡推进抽检工作,全年完成490批次,具体品种及项目见附件1。

(2)抽检场所。对辖区内中小型农贸市场(含早市)、中小型超市、果蔬店、小食品店及小区内便利店等场所进行抽检,力争全覆盖。

2.食品抽检

(1)品种及批次。品种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保健食品等29个食品大类。项目涵盖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微生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质量指标等。全年完成350批次,具体品种及项目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抽检场所。对辖区内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中央厨房、大中型餐饮、小吃店、烧烤店、网红打卡店及学校食堂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抽检。并结合年度抽检任务,开展“你点我检”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抽样。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确定抽样人员、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陪同的抽样要求,对食用农产品不能溯源的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全国食品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版)》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抽样工作。

(二)依法进行核查处置。按照“五个到位”要求,规范核查处置,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强化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从严从快处置违法行为。

(三)严肃抽检工作纪律。各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承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附件:1.2024年区本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表

2.2024年区本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计划表

3.2024年区本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表

4.2024年区本级餐饮食品及学校食堂监督抽检计划表

附件1

2024年城中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抽检项目

批次

1

食用农产品

畜禽肉及副产品

畜肉

猪肉

氯霉素、克伦特罗、氟苯尼考

15


牛肉

地塞米松、恩诺沙星、无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15


羊肉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磺胺类(总量)、 呋喃西林代谢物、莱克多巴胺

15

禽肉

鸡肉

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甲氧苄啶呋喃西林代谢物

10


鸭肉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

5


其他禽肉

氯霉素、氟苯尼考

3

2

食用农产品

蔬菜

豆芽

豆芽

铅(以Pb计)、亚硫酸亚(以SO2计算)、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16

3

鳞茎类蔬菜

韭菜

毒死蜱、甲拌磷、多菌灵

15


噻虫嗪、毒死蜱

8


蒜薹

噻虫嗪、甲拌磷

6


洋葱

甲拌磷、克百威

4

4

鲜食用菌

鲜食用菌

百菌清、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6

5

芸薹属类蔬菜

结球甘蓝

毒死蜱、乐果

3


菜薹

甲拌磷、啶虫脒

2


赤球甘蓝

毒死蜱、甲胺磷

3


花椰菜

甲胺磷 、克百威

6


青花菜

毒死蜱、噻虫嗪

6

6

茄果类蔬菜

茄子

毒死蜱、甲胺磷

8


辣椒

啶虫脒、毒死蜱、噻虫胺、倍硫磷

10


番茄

吡唑醚菌酯、敌敌畏

8

6

食用农产品

蔬菜

茄果类蔬菜

樱桃番茄

吡唑醚菌酯、腐霉利

5


甜椒

阿维菌素、噻虫嗪、噻虫胺

10

7

瓜类蔬菜

黄瓜

阿维菌素、敌敌畏

10

8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山药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克百威

6


萝卜

毒死蜱、甲胺磷

6


胡萝卜

噻虫胺 、氟虫腈

6


毒死蜱、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二氧化硫残留量

15

9

叶菜类蔬菜

大白菜

甲拌磷、唑虫酰胺

10


普通白菜(小白菜、小油菜、青菜、上海青)

阿维菌素、啶虫脒、毒死蜱、吡虫啉、甲胺磷

20


芹菜

毒死蜱、甲拌磷、噻虫胺

15


油麦菜

阿维菌素、吡虫啉

12


菠菜

阿维菌素、腐霉利

15

10

食用农产品

蔬菜

豆类蔬菜

豇豆

倍硫磷、啶虫脒、毒死蜱、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

10


食荚豌豆

毒死蜱、多菌灵

4


刀豆

毒死蜱、多菌灵

4

11

水产品

淡水产品

淡水鱼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

12


淡水虾

镉(以Cd计)、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12


淡水蟹

呋喃妥因代谢物、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6

12

水产品

海水产品

海水鱼

镉(以Cd计)、甲硝唑、孔雀石绿

5

海水产品

海水虾

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呋喃妥因代谢物

4


海水蟹

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氯霉素

4

13

贝类

贝类

镉(以Cd计)、无机砷((以 As 计)、恩诺沙星

4

14

其他水产品

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

孔雀石绿、恩诺沙星

3

16

水果类

仁果类水果

苹果

毒死蜱、氧乐果

6


毒死蜱、多菌灵

6

17

核果类水果

氧乐果、多菌灵

6

17

食用农产品

水果类

核果类水果

苯醚甲环唑、多菌灵

5

18

柑橘类水果

柑、橘

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

8


水胺硫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4


柠檬

多菌灵、联苯菊酯、乙螨唑

4


联苯菊酯、丙溴磷

6

19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葡萄

苯醚甲环唑、己唑醇

8


猕猴桃

多菌灵、氯吡脲

5


桑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3


西番莲(百香果)

苯醚甲环唑、己唑醇

3

20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香蕉

腈苯唑、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多菌灵、百菌清

12


芒果

吡唑醚菌酯、噻虫胺

4


荔枝

吡唑醚菌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4


杨梅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敌敌畏

2

21

食用农产品

鲜蛋

鲜蛋

鸡蛋

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

15


其他禽蛋

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

5

22

豆类

豆类

豆类

赭曲霉毒素A、环丙唑醇

6

23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生干坚果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6


生干籽类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限花生检测)

10

合计

490

附件2

2024年城中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计划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检测项目

批次

1

粮食加工品

挂面

挂面

普通挂面、手工面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 Pb 计)

2

其他粮食加工品

谷物加工品

藜麦米、青稞米、燕麦米、苦荞米、荞麦米、黑米、小米等

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 A

4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菜籽油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

2

芝麻油

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

1

3

肉制品

熟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那他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沙门氏菌

3

熟肉干制品

熟肉干制品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那他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4

4

乳制品

乳制品

液体乳

灭菌乳

酸度、三聚氰胺

2

酸奶制品

酸度、酵母、霉菌

2

5

饮料

饮料

包装饮用水

饮用纯净水

余氯(游离氯)、大肠菌群

2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1

6

饮料

饮料

固体饮料(青稞奶茶、菊粉、牦牛骨胶原蛋白肽等)

固体饮料

铅(以 Pb 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1

7

饼干

饼干

饼干

饼干

酸价(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甜蜜素、糖精钠

1

8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生制品(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

2

速冻面米熟制品

青稞饼、玉米饼等熟制品

黄曲霉毒素B1(限玉米食品检测)、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1

9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糖果

糖果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二氧化硫残留量

1

10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含茶制品

速溶茶类、其他含茶制品

铅(以Pb计)

2

代用茶

代用茶

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2

11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

蔬菜干制品(蕨麻等)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除以葱、姜、洋葱、蒜为主要原料外的产品检测)

3

食用菌制品

干制食用菌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

3

12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水果干制品

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

铅(以 Pb 计) 、二氧化硫残留量

3

1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扁桃仁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3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

1

14

糕点

糕点

糕点

糕点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三氯蔗糖

5

月饼

月饼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

2

15

豆制品

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干、豆腐、豆皮等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

16

蜂产品

蜂产品

蜂蜜

蜂蜜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

1

合计

56批次(具体抽检样品可按照企业生产实际予以适当调整)

附件3


2024年城中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抽检项目

批次

1

粮食加工品

其他粮食加工品

谷物粉类制成品

米粉制品(米线、米粉)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2

2

肉制品

熟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那他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2

3

酒类

发酵酒

啤酒

啤酒

酒精度、甲醛

1

4

豆制品

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干、豆腐、豆皮等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

5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生制品(馄饨、饺子馅等生制品)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

2

合计

9批次(具体抽检样品可按照小作坊加工实际予以适当调整)

附件4


2024年城中区餐饮食品及学校食堂监督抽检计划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抽检项目

批次

1

餐饮食品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小麦粉制品(自制)

馒头花卷(自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35(其中学校食堂10批次)

包子(自制)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33(其中学校食堂8批次)

油条油饼(自制)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0(其中学校食堂5批次)

2

肉制品

熟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自制)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纳他霉素、糖精钠(以糖精计)

20(其中学校食堂5批次)

3

调味料(自制)

调味料(自制)

火锅麻辣烫底料(自制,含牛肉面店制作牛肉面用牛肉汤)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

24(其中学校食堂4批次)

4

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

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

花生制品(自制)

黄曲霉毒素B1

5

6

餐饮食品

焙烤食品(自制)

焙烤食品(自制)

糕点(自制)

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5(其中学校食堂5批次)

7

其他餐饮食品

凉菜类(自制)

凉菜类(自制)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0

8

饮料(自制)

饮料(自制)

果蔬汁饮料(自制)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10

奶茶(自制)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15

豆浆(自制)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10

9

蔬菜制品(自制)

蔬菜制品(自制)

酱腌菜(自制)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10

1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自制)

煎炸过程用油

酸价、极性组分

30(其中学校食堂10批次)

11

淀粉制品(自制)

小麦粉制品(自制)

酿皮、面筋、凉皮、牛筋面等

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硼酸、硼砂

15

大米制品(自制)

米皮

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硼酸、硼砂

8

凉粉类(自制)

凉粉类(自制)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

合计

285批次(按照餐饮环节及学校食堂经营实际,部分抽检样品可予以调整)

上一条: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校园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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