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头条新闻: · 西宁市城中区:全面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实效    2024-11-25     · 城中区纪委监委跟进监督 101户村民喜领征地补偿款    2024-11-21     · 城中汉服雪豹文旅IP发布    2024-11-20     · 城中区 “就”在中区 ,“位”你而来    2024-11-18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总寨镇人民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救灾>>正文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总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5-21 11:27  点击:[] 来源: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当前全区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总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区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除患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教育教学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重点场所(领域)等6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实际,重点整治以下场所(领域):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老旧混合商住楼,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功能的“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福利院、旅游、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场所。

(四)教育教学场所。包括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和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

(五)易燃易爆场所。包括石油化工企业及仓库、石油库、汽车加油(气)站、液化气站(含充装点)、民爆、粉尘涉爆、城市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等生产、储存、经营、输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六)其他场所领域包括老旧小区、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等场所以及建筑施工工地、森林草原领域。

三、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缺失。

1.未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和管理制度。

2.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

3.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4.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

5.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法定代表人不知悉消防责任和违法后果。

6.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

8.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二)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气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熟悉演练,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功能的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场所所在层数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非独立设置的场所未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其他区域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并设置专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违规设置防盗网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招牌标识未经审核审批违规设置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和管道井封堵不严。

1.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2.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3.违章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或功能用房内的隔断材料使用芯材为可燃材料的彩钢板。

4.在设有易燃可燃材料保温层建筑外墙上安装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

(六)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停用。

1.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4.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

5.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符合相关要求。

6.消防设备房备用照明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七)火源电源失控漏管。

1.电器线路私拉乱接、敷设凌乱、未进行穿管保护。

2.使用燃气用具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违反有关规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火灾危险作业。

4.电表箱、配电盘(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未设置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

5.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6.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7.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飞线充电。

(八)应急准备不到位。

1.应急预案制修订不及时,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未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或存在“演多练少”问题。

2.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齐全、物资储备不充分,未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3.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人员配备不足,未开展针对性训练、演练,对应急处置程序掌握不到位。

4.未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报送不及时或存在瞒报、迟报、漏报情况。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社区要组织消防救援所(站)、应急灭火队等基层力量开展属地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镇政府。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社区要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单位场所能够自行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占堵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需要拆除铁栅栏、防盗网、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施的,要发动基层工作人员上门做好工作。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排查中发现的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上报至镇政府,由镇政府协调市级和城中区主流媒体曝光。对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隐患单位,要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报道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公开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村、社区要积极引导群众关注青海应急、青海消防、西宁应急、西宁消防、城中应急、抖音、快手、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平台,引导群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依托LED屏、楼宇电视、公交车载电子屏、户外视频等各类社会媒介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和消防公益广告,创造全民学消防、懂消防的良好环境。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社区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紧盯基层网格员、“九小场所”经营业主、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管理人及员工、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人及员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及教职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保安以及医疗和教育场所宿管、护工、医护人员等“九类重点人群”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5日前)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制定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除患攻坚(3月中旬前)。各村、社区按照工作方案部署,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确保除患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3月底前)。各村、社区全面总结除患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除患攻坚行动,推动消防治理责任措施落实,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各村(社区)指导已建成的消防工作站(所)开展防火巡查,督促开展集中排查和宣传提示,重点纠治“九小场所”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引导群众落实“三清三关”措施。组织开展演练,确保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把除患攻坚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监督问效。镇政府将除患攻坚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村(社区)除患攻坚行动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3月5日前报送,3月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行动期间有关情况及典型做法及时上报,所有上报资料均要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核盖章,报送至镇政府综合执法科办公室。


上一条: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总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提醒函

关闭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