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现将《城中区总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城中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24—2026)〉的通知》(城中安委〔2024〕3号),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全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
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领域
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上报制度和
动态清零要求,2024年底前坚决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重
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
制较大事故,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自建房、防汛、防灾减灾、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一般事故逐渐减少。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樊粉香 镇党委书记
韩 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海林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王耀宗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严生发 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牛 腾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贺宝魁 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陈雪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乔 斌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张学涛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李瑞雪 镇政府副镇长
孟 甫 镇政府副镇长
于 丰 镇政府副镇长
杨 斐 镇政府副镇长
董发全 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
卢芳儒 总寨镇金十字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谢玉青 总寨镇清华路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孙远海 总寨镇新城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赵海龙 王斌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世汉 张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建兴 清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德金 清水河村党支部书记
尹 武 清水河村村委会主任
张占元 谢家寨村党总支书记
田生斌 谢家寨村村委会主任
蒲发明 总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卢世元 总南村党支部书记
卢世龙 总南村村委会主任
徐延生 杜家庄村党支部书记
莫重禄 杜家庄村村委会主任
方元邦 泉尔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孙兆国 新庄村党总支书记
韩文雄 新庄村村委会主任
王宝生 逯家寨村党总支书记
马占金 逯家寨村村委会主任
陈忠森 陈家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建禄 上细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建录 下细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国泰 上野牛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鹏云 下野牛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莫重库 莫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洪林 王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长虎 元堡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星生宏 星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启俊 新安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国光 享堂村党支部书记
任启甲 享堂村村委会主任
李晓明 塘马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占洪 总寨镇综合执法科科长
李嘉峰 总寨镇安全生产专干
及镇机关综合执法科业务干部各村(社区)安全生产专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科,由杨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宣传教育、督查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相应人员递补,承担相应工作职责,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任务。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3项)
1.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作用,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中小企业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强化全过程督促指导根本性问题。
2.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西宁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
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名员工都要细化落实责任人员、责
任范围、责任清单,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履行“一岗
双责”,明确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落实包保管控责任清单,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
(二)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4项)。
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分级分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增强安全意识,履行法定责任,强化履职尽责。
4.开展安全专项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学习教育、专业培训、能力提升必修课,依托冬春轮训或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等每年举办1至2期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专项培训,增强学习培训专业性。
5.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分年度开展消防安全能力培训,组织
医疗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
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2024年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开展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6.开展重点行业安全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
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分批分期开展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
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再生资源、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整治。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
培训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参加培训、
替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顿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机构,规范
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培训考试质量。
(三)全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2 项)。
8.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总结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力度。2024年底前,充分学习运用国家、青海省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9.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安全风险突出的易结冰积雪
多发路段以及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隐患,推进道路亮
化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工作。
(2)配合建筑施工领域。对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深基坑、高支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风险隐患,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未批先建、非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坚决整治“边审批、 边设计、边施工”行为。
(3)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突出油气罐区等专项整治重点,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检维修、试生产安全管控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评估,开展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明查暗访。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
(4)工贸领域。要突出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隐患整治,强化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明确重点整治任务,突出重点企业,聚焦检查重点,在精准排查整治上持续发力。
(5)烟花爆竹领域。要突出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管控重点,排查整治商铺零售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黑窝点、小作坊。
(6)特种设备领域、要突出电梯、锅炉等安全管理重点,依法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7)燃气领域。要按照已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紧盯“气、瓶、灶、管、阀、管网、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全链条监管,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加大各类餐饮用气、居民用气安全检查频次,重点整治运行使用环节重大隐患,从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8)旅游领域。要突出酒店、乡村旅游接待点、歌舞等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从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敷设、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方面安全风险隐患。
(9)消防和自建房领域。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小区等重点场所,排查占堵消防车道、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10)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森林防火、防汛防震、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明确本行业领域的防控重点。
(四)全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5项)。健全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督办机制,对2023年以来省市区督导检
查和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国务院、青海省、西宁市安委会反
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配合相关部门指导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推进隐患整改“五落实”。
10.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
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研判会议,分析研判本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并带队至少开展1次事故隐患排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研究制定推进整改的制度措施。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1.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
报制度机制,完善保密制度,鼓励居民群众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
12.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动态更新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等措施。
13.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青海省生
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暂行办法》,按照“谁检查、
谁签名、谁负责”要求,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
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查清问题
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全力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2项)。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企业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淘汰,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15.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聚焦高危行业领域重大风
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油气存储
企业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一体化系统应用,提升危化
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应用设备完整性管理和预防性检维修等场景功能,完成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管线等重点设备设施改造提升任务。抓好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应用。
16.推进安全基础治理工程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镇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六)全力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3项)。紧盯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技术能力提升等重要环节,明确从业人员安全准入、退出机制,持续加强外包外租单位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7.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
格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100%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
业人员100%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
18.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不少于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七)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6项)。按照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持续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以优秀经验助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19.持续推动“十个一”制度落地。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
员安全生产“十个一”工作制度为抓手,健全覆盖企业各层级、
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一
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一隐患一措施”制度,做到“按级负责、
层层履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20.配合相关部门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1.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督导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现场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22.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
施工劳务用工队伍。
23.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综合统筹全镇安全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
24.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学习培训,各村(社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管业务培训。
(九)全力推进强化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3项)。各村(社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避险自救知识,深化“平安西宁”建设工作,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5.实施专题宣传。各村(社区)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26.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寺院“九进”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
27.深化“平安西宁”建设。聚焦平安青海“十个一”要求和平安西宁“十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在全镇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十)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提质提效行动(5项)。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深化信息化赋能,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依法规范举报处置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举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28.畅通社会公众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渠道。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力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事故举报效应,拓宽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核实力度,及时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9.持续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确保举报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线索。
30.完善举报交办转办机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举报,配合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同时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配合核查工作。
31.积极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受理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受理涉及相关行业领域的举报事项,并根据《办法》规定执行重点奖励,尤其是发现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配合相关部门视情形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2.健全企业内部“吹哨人”举报机制。配合相关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意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考核巡查。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明确责任措施,加强工作领导,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