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序号
指南
内容
备注
1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青海省惠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青财金字〔2020〕1569号)
3
实施主体
社区
4
办理对象
1、距退休不足五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年龄范围为:女1970年—1975年(1975年出生的人员自出生月份达到满45周岁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男1965年—1970年(1970年出生的人员自出生月份达到满50周岁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
2、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社保人员返还年龄为55岁—60岁的城乡居民。
5
办理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复印2、3、5、6、9(享受扶持政策情况)页];
2、养老、医疗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2份;
5、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银行卡复印件2份,复印件上标注开户行名称及开户行行号;
6
办理流程
社区提交资料、镇办审核、区级复审
7
办理地点时间
8
咨询电话
221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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