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头条新闻: · 西宁市城中区:全面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实效    2024-11-25     · 城中区纪委监委跟进监督 101户村民喜领征地补偿款    2024-11-21     · 城中汉服雪豹文旅IP发布    2024-11-20     · 城中区 “就”在中区 ,“位”你而来    2024-11-18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总寨镇人民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社会救助>>正文

孤儿困境、实事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办事指南

2023-05-19 10:54  点击:[] 来源:

孤儿困境、实事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办事指南

序号

指南

内容

备注

1

事项名称

孤儿、困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2

事项类型

孤儿、困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3

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民发(2019)9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22)111号


5

办理对象

孤儿:18周岁以下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儿童。困境儿童:因个人生理原因和家庭原因处于生活困难境地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重残儿童、重病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流浪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6

受理条件

孤儿:18周岁以下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儿童。困境儿童:因个人生理原因和家庭原因处于生活困难境地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重残儿童、重病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流浪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7

办理材料及表格

由符合条件的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其监护人或受其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申请书、《青海省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青海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凭儿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涉及父母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8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先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由本人或者代办人申请办理。-初审:社区(村委会)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镇、街道办事处。-审核:镇、办事处审核后报送至区民政局审批。-录入系统:民政局审批后镇、办事处将新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青海省民政资金监管系统。-补贴发放:通过青海省民政资金监管系统统一发放。


9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10

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办理(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总寨镇便民服务大厅社会福利窗口


11

咨询电话

0971-2213026


12

投诉电话

0971—2212167


上一条:贫困大学生救助办事指南 下一条:二月份临时救助公示

关闭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