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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405070002  发文字号:  总政〔2024〕14号
 发布机构:  总寨镇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07 10:48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总寨镇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城中区总寨镇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城中区总寨镇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民间信仰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民间信仰场所安全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安全工作防范各项决策部署,切实绷紧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传导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民间信仰场所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庙管会人员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镇民间信仰场所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 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海林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王耀宗 党委副书记

严生发党委副书记、综治主任

牛 腾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雪英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贺宝魁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乔 斌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学涛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斐副镇长

董发全 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赵海龙 王斌堡村党支部书记

韩建兴 清河村党支部书记

刘世汉 张家庄村党支部书记

李德金 清水河村党支部书记

蒲发明 总北村党支部书记

卢世元 总南村党支部书记

张占元 谢家寨村党总支书记

徐延生 杜家庄村党支部书记

方元邦 泉尔湾村党支部书记

王宝生 逯家寨村党总支书记

李长虎 元堡子村党支部书记

张启俊 新安庄村党支部书记

李国光 享堂村党支部书记

星生宏 星家村党支部书记

陈忠森 陈家窑村党支部书记

孙兆国 新庄村党总支书记

李洪林 王家山村党支部书记

李建禄 上细沟村党支部书记

徐建录 下细沟村党支部书记

赵国泰 上野牛沟村党支部书记

陈鹏云 下野牛沟村党支部书记

李晓明 塘马坊村党支部书记

莫重库 莫家沟村党支部书记

王梓艳 镇统战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战办公室,牛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民间信仰场所安全事故预防、事后处置、综合协调、现场处置、后勤保障等工作,其余领导按照各自分管领域对民间信仰场所进行工作指导、检查、处置。

各村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好民间信仰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主要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宗教事务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好区民宗局、镇(街道)、村(社区)和民间信仰场所民管会的职责及任务,共同抓好民间信仰场所安全预防、处置等应急工作。

(二)坚持教育疏导原则。充分发挥民宗部门和宗教界代表

人士的作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切实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水平,从源头上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民间信仰场所、人员、活动的管理,加大场所内部和周边地区巡逻,加强场所内消防设施检查,建立健全民间信仰场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民间信仰场所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民间信仰场所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根据安全事故类型,及时向火警“ 119”、报警“ 110”、救护“ 120”求救,由镇(街道)和区民宗局逐级上报相关部门。

3、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状、采取的紧急措施以及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民间信仰场所人员发现本场所或紧邻的其它单位和民宅着火均有义务及时报警,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情况。民间信仰场所内发生火灾,必须停止所有活动,立即报火警,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安全转移或疏散有关人员。

1、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疏散本场所内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告内容为:某寺院、庙宇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讲明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着火原因和火势情况等,方便消防队伍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4、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治火势蔓延。

6、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并拨打“120”请求救助。

(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民间信仰场所内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120”,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情况。

2、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

用外购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现天然气泄漏,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如关闭总阀泄漏无法控制,应远离现场拨打火警,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情况。

2、在天然气泄漏区域划出警戒区,疏散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3、危险区域禁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使用打火机、手机、对讲机、电源开关等一切有可能发生火灾的用电设备。

4、现场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

5、做好现场保护,等待专业人员抢修。

6、若有受伤者应立即送医院,或拨打“ 120”求助。

(五)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融电事故时,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彻底与电流断开,以防事故危害扩大。

2、若电源开关较远,应先用木柄刀或电工胶钳剪断电路,然后再切断电源,拉开电线。

3、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若触电人心跳停止,应立即就地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

4、在伤员治疗期间,应联系电工查找触电原因,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同时,民间信仰场所负责人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情况。

(六)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盗窃案件时应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案,并根据丢失财务价值,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情况。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七)发生暴雨、雷击等事故应急预案

1、暴雨、雷击等灾害来临阶段,要强化民间信仰场所值班值守,并组织人员不停地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情况。

2、暴雨来临时及时疏通民间信仰场所内外排水沟和下水道,保持排水畅通。

3、雷电期间,尽量不使用电器设备,并关闭电器设备电源。

停止室外作业,工作人员严禁到空旷地带、树木底下躲避,防止雷击。

4、民间信仰场所应事前做好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排除、救援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应组织人员转移,撤离至安全区域,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落实、措施有力,确保民间信仰场所安全无事故。每逢重大节日和大型宗教活动,要专题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和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工作要求,把“主体在区、延伸到乡镇(街道)、落实到村(社区)、规范到点”,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对于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坚决按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主动开展工作,查重点,重点查,反复查。各村、社区要定期开展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大检查,督促民间信仰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对民间信仰场所庙管会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安全意识教育,防止出现麻痹大意、松懈思想。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定期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上一条: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总寨镇2024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城中区总寨镇委员会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总寨镇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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