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智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西宁南大街90、92、94号院门口的道路交归市政部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城中区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及时明确建议办理责任单位,截至目前,该建议已办结,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6月21日,城中区建设部门会同市政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路段,发现该路段存在人车混流、无人行道等问题。经向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该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不具备市政管养标准,已安排南滩街道办事处负责此处道路的管理和维护。同时,为有效解决道路坑洼不平,无照明设施等问题,城中区积极对接,于6月5日完成该道路沥青铺设(修复道路总长:81.4m,总面积:543.816㎡,安装路灯6盏)。
感谢您对城中区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