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4月2日,省爱卫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西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建卫”工作长效问题依然突出,相关部门、单位对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市、区爱卫部门多次督导的个别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形成督导-整治-反弹-再督导-再整治-再反弹的恶性循环。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时限
(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除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医疗机构外,大多数单位无健康教育宣传栏。一些单位虽然张贴了控烟标识,但烟头、烟迹随处可见,无劝阻或惩戒吸烟措施。
2. “建卫”宣传氛围不浓,辖区主次干道基本看不到“建卫”宣传标语和横幅,未能做到“建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整改时限:2016年4月25日前。
(二)市容环境卫生
城市容貌。一是个别次干道、背街小巷店铺牌匾设置不规范,一店多牌,南山东路等道路沿线各类立面店牌乱摆乱放,车辆乱停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二是个别地段卫生清洁不及时,存在垃圾堆积现象。如莫家街市场后院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储存量大,容易造成蚊蝇滋生,危害居民健康;元树巷12号门前有焚烧垃圾的现象。三是城市水体部分水域不清洁,有垃圾漂浮物。特别是南川河中心广场西侧水体污浊,垃圾漂浮物较多,形成蚊蝇孳生地。四是个别公厕管理不到位,卫生较差。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一是部分城中村路面未硬化、有毁损,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城中区凤凰山路沿线城中村拆迁现场路面毁损严重,道路坑洼泥泞,大量拆迁垃圾和生活垃圾占道堆放,未及时清理,影响群众出行;凤凰山路青椰汽车修理厂门前未设置垃圾箱,垃圾大量堆积,市民反映强烈。二是个别村庄入口处或村边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如建新巷垃圾随意堆放,垃圾斗简陋,且有焚烧痕迹。三是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配备不足,垃圾斗未封闭,形成蚊蝇孳生地,且有焚烧垃圾现象。四是城中村店铺存在占道乱放现象。
集贸市场和早夜市。一是部分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布局和功能分区不合理、基本设施不足,基本信息公示不规范、不完整。如翠南路宏昌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公示更新不及时。二是多数农贸市场肉类销售摊点无“三防”设施,个别摊位入口食品无防尘、防蝇设施。三是翠南路宏昌农贸市场、莫家街市场、东台市场等已查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点宰杀区卫生差。四是建新巷早市、大新街夜市等市场摊点管理不规范,杂乱无章,露天加工、销售熟食现象突出,卫生条件较差,未做到亮证经营。五是莫家街市场、翠南路宏昌农贸市场等市场公厕设施简陋,卫生状况较差,均未达到二类标准。六是社区和单位卫生不达标。已查小区普遍存在垃圾箱未密闭现象。
整改时限:2016年4月25日前。
(三)食品安全
1.部分餐饮店看不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及食品量化分级标识(或公示牌上看不出等级)公示。如建新路马家羊肠面、石坡街温州面馆。
2.普遍存在食品加工从业人员着装不规范情况。
3.店内、外环境不整洁。如南山东路金鲨鼎火锅旗舰店。
整改时限:2016年4月25日前。
(四)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卫生
1.个别经营单位看不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公共场所量化等级标识(或公示牌上看不出等级)公示。如文化街勇风发型。
2.部分理发店皮肤病专用工具不齐全、无明显标识。如夏都1号发丝缘美发、石坡街纤手人生发艺。
3.部分洗浴场所无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如南川东路依馨花园淋浴。
整改时限:2016年4月25日前。
(五)病媒生物防制
农贸市场和居民小区鼠类及蟑螂密度控制相对较差。如莫家街市场内有老鼠和蟑螂侵害情况。鼠药发放存在安全隐患,灭鼠毒饵站摆放技术欠规范、补换药物不及时、安全警示不明显,毒鼠饵料遗漏在外面。建筑工地积水容器相对较多,如不及时清理,进入蚊虫滋生活跃期,易造成蚊虫的滋生繁殖。
整改时限:2016年4月25日前。
(六)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个别医院存在未设置发热门诊和传染病门诊等问题。如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预检分诊点无人值守。
整改时限:2016年4月25日前。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8方面内容和40项具体指标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业管理”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整改上述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存在的所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以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为切入点,全面巩固和提升“建卫”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