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拨付2015年天保、公益林造林资金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 228 号)、《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 230 号),省政府批准的《青海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2015年度森林管护实施方案》、《青海省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及省林业厅《关于申请拨付2015年公益林、天保造林经费的函》(青林规资函[2015] 423 号),经省政府同意,现拨付城中区2015年公益林、天保造林资金44861.98万元,其中公益林造林资金1000万元。
城中区财政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