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拨付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专项经费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助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考取大学的低保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家庭予以扶助的通知》(宁政办[2009]200 号)、《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死亡给予扶助的通知》(宁政办[2011]144号)和《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看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的通知》(宁政办[2015]109号),经审核,下达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专项经费176.07万元。
城中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计划生育项目顺利实施。
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