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2014年10-12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资金的拨付情况
根据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09】6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49号)精神,经研究,现预拨我地区2014年10-12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资金2.88225万元,区级配套2.88225万元,合计5.7645万元。专项用于年满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待遇的发放。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基础养老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领取的城乡居民手中,并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
2014年10-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资金分配表 单位:人、元
城乡居明60岁以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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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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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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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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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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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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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居民市级补助资金(2.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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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市级补助(2.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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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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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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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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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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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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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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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