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资金的拨付情况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09】6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49号)精神,经研究,现拨付城中区2014年7-9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级财政补资金2.88225万元。专项用于年满60周岁以上居民基础性养老金待遇的发放。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014年7-9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人、元
城乡居民60岁以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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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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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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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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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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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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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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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民居民市级补助(2.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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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市级补助(2.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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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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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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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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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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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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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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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