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清算青海省2009年至2011年和2012年第一批金太阳示范
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 《关于清算下达2012年第一批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4]1346号)和《关于清算下达2009年至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4]1349号),现拨付城中区2009年至2011和2012年第一批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14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21号)、《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3]90号)和《关于清算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通知》(财办建[2013]117号)等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示范资格取消的项目如继续实施,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
城中区财政局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