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我省推动生态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目前,该《规划》已制定出台并实施。《规划》立足我省资源禀赋,全力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着力培育和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生态经济体系,助力我省率先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规划》全面聚焦“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紧紧围绕“四地”“五个示范省”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加快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培育和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
《规划》明确到2025年,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生态经济集群初具规模,清洁安全、高效集约的资源利用方式、绿色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基本形成,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初具规模,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初见成效,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取得明显成效,传统产业实现绿色升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转化通道有效构建,绿色发展新高地初步建成,基本构建了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经济体系。确定了7大领域22项主要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
《规划》提出了生态经济发展的八项主要任务。包括筑牢绿色本底、夯实环境质量、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提升生态经济发展质量效能。同时,明确了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生态经济发展要素供给、构建市场体系、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大基础支撑体系,并系统谋划提出了8大类57项重点工程,包括生态经济绿色筑基、环境质量提升、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等。
文章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