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于2020年6月28日印发了《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开展“幸福西宁·净美中区”环境提升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城中办〔2020〕2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营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做强旅游服务质量,积极推进“高原绿、西宁蓝、河湖清”建设行动,充分发挥街长带领作用、志愿人员的引领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组织辖区党政机关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活行为干预力度,努力营造绿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谱写新时代幸福西宁更美中区篇章提供有力的卫生健康保障,让来西宁的游客留下流连忘返的美好记忆,让各族群众在这里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幸福西宁的最大支撑。经研究,结合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宁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宁城管字〔2020〕48号),结合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结合中区实际,参照《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西宁市城中区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城中办〔2019〕60号)、《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城中区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测评标准及要求>《的通知》(城中创城办〔2020〕3号)、《城中区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城中创城办〔2020〕4号),制定本《方案》。
四、征求意见情况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5月底开始着手起草本《方案》,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创城办、区文明办、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意见建议10条,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修改稿,呈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最终形成本《方案》。
五、审议签批情况
《方案》经区委办公室主任陈锐同志核稿,呈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井虎清,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陈忠义,区委常委、区政府区长吉辉同志会签后,6月28日由区委书记强建海同志签发,以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施行。
六、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共计25条。
第一部分:开展绿色发展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城市风貌整治行动,通过大力整治市容市貌秩序、完成2020年垃圾分类的各项指标任务,加强机械化作业,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范渣土车管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在市容市貌管理上更加规范、形成市容市貌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民行为文明的市容村容环境。
第二部分:市政建设提升行动,提升改造市政设施,景观亮化,城镇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助力巩固提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市民群众生活出行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三部分:环境卫生提升行动,进一步净化环境卫生,美化市容街貌,切实改善辖区人居生活环境,使居民及商户的文明环保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第四部分: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营造严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氛围,城市形象和品位明显提升。
第五部分:市容广告治理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城市风貌整治行动,强力拆除未经审批、阻碍交通、有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经营性及公益广告,规范主城区店招店牌设置,达到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个性突出、彰显特色。
第六部分:交通秩序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弘扬文明出行理念,优化道路交通面貌,规范停车场管理,弘扬文明出行理念,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