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于2019年2月26日印发了《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关于区委机构设置的通知》(城中委〔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中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9〕7号)精神,结合中区实际,制定了本《通知》。
二、制定过程
区编办于2019年2月22日着手起草《通知》,形成初稿后于2019年2月23日起分别呈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审阅后形成定稿。经区编办主任陶旺德、区委办公室主任徐鑫晟核稿,区委组织部长卢东江同志、区委副书记陈忠义同志会签后,2月26日由区委书记石鑫同志签发,以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名义印发施行。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纪检监察机构机关的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区委工作机关的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相关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