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于2018年11月14日印发了《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城中办〔2018〕7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8月24日全市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结合《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办字〔2018〕66号)和《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城中办〔2018〕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过程
根据区委工作安排,区委办公室于2018年10月开始起草分工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于10月25日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的17条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了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县级领导的意见建议,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后,于11月10日形成定稿,由区委办公室主任徐鑫晟同志核稿,区政府副区长王海斌同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井虎清同志审阅,由区委副书记王晓红同志审签,以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实施。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十四个部分,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从政治站位、经济增长、生态环保、组织运行等方面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细化了措施、明确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