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于2018年2月14日印发的《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城中办〔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责任,帮助两新组织提升党建水平,扩大党在两新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城中区委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调整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
二、制定过程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城中区委组织部于2018年2月着手起草《通知》,在起草过程中,虚心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与区编办、其他区县组织部门反复对接,听取各分管领导的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呈送区委主要领导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提请十六届区委第25次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徐鑫晟核稿后,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马毓玲同志、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井虎清同志、区委副书记王晓红同志、区委常委区政府区长吉辉同志会签后,区委书记石鑫同志签发,以城中区委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实施。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该《通知》分为三部分:
(一)“两新”工委机构设置
(二)领职数设置
(三)编制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