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城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全区人员队伍建设,修订更加契合当前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发展现状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区人社局在认真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启动《管理办法(审议稿)》编制起草工作,并先后征求了区委各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领导,区政府各副区长,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共征集意见18条,采纳15条,对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会议的《管理办法(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审议稿)》共分八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管理办法(审议稿)》制定遵循的法律依据、管理范围、员额控制和适用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成立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职责。
第三章:聘用制度。规定编外聘用人员的招聘原则和招聘条件。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核定的员额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的有关规定制定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定期按需求组织实施招聘。
第四章:薪酬待遇。根据现行的薪酬办法,重新明确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构成。在原先薪酬办法的基础上按月增加基础绩效工资,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的发放金额,取消原工龄工资,核增体检费。
第五章:日常管理。规定编外聘用人员的合同订立,考勤,请(休)假制度,年度考核,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制定编外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服务期及支付违约金等情形。
第六章:退出机制。明确编外聘用人员辞职、辞退、退休三种退出情形,使人员“有进有出”,管理更加规范。
第七章:监督检查。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用人单位、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八章:其他。明确编外聘用人员资金列支渠道及管理办法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