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西宁市城中区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城中政办〔2024〕30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青政办〔2020〕21号)《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和《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房住房轮候配租工作的通知》(宁房办〔2024〕103号)精神,城中区编制了《西宁市城中区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并定于2024年9月25日举行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摇号仪式。
二、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通过线下、线上(公租房信息系统及APP)申请已通过“三审两公示”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根据特殊群体优先的原则,对低保、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家庭给予优先保障。
三、房源分配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全市空闲公租房房源的数量分解至城中区87套,其中:城中房源21套、城东房源27套、城北房源39套。
四、房屋配租
配租按照申请家庭人口数及房源面积等情况分三批使用阿尔九软件进行电脑系统摇号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五、分配亮点
1、为照顾未成年子女家庭,将符合申请条件的3户人口为2人且带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纳入面积为60㎡以上房源进行配租。
2、为照顾老年人上下楼方便,对22户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患病的家庭,按照申请人口及面积大小配租至电梯房。
3、本次配租通过“1主会场+4分会场”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将全部申请户邀请到现场参加摇号,同时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联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六、工作要求
1、根据《西宁市公租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要求,申请户放弃配租权利后应在1年后重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重新进入轮候库,累计两次放弃配租权利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公租房申请。
2、分配结果于9月26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未在规定期限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