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9280001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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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城中区政府办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西宁市城中区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西宁市城中区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
为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青政办〔2020〕21号)《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和《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房住房轮候配租工作的通知》(宁房办〔2024〕247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解决,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困群体住房的实际困难,使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二、分配房源情况及租金标准
(一)房源坐落及数量。本次西宁市共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329套。其中:分解至城中区87套(城中房源21套、城东房源27套、城北房源39套)。
城中房源共计21套:百韵华居小区13套、瑞华小区2套、蔚蓝小区2套、南悦豪庭小区2套、瑞康小区1套、瑞和佳苑小区1套;
城东房源共计27套:丽康瑞居小区11套、和盛园小区10套、城馨丽锦小区5套、尚东国际小区1套;
城北房源共计39套:青唐小镇小区25套、鼎安名城小区6套、和美佳苑小区3套、和泰居小区3套、瑞景河畔小区1套、金座呈璟小区1套。
(二)租金标准。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宁政办〔2013〕150号)收取,租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城中房源标准:百韵华居小区12.25元/㎡·月、瑞华小区10.5元/㎡·月、蔚蓝小区10.5元/㎡·月、南悦豪庭小区17.5元/㎡·月、瑞康小区10.5元/㎡·月、瑞和佳苑小区10.5元/㎡·月;
城东房源标准:丽康瑞居小区12.25元/㎡·月、和盛园小区10.5元/㎡·月、城馨丽锦小区8元/㎡·月、尚东国际小区10.5元/㎡·月;
城北房源标准:青唐小镇小区8元/㎡·月、鼎安名城小区12.25元/㎡·月、和美佳苑小区17.5元/㎡·月、和泰居小区12.25元/㎡·月、瑞景河畔小区8元/㎡·月、金座呈璟小区12.25元/㎡·月。
(三)租金收缴方式。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2016〕17号),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90%减免;依照《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70%减免;重点优抚对象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50%减免;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减免条件的按最高减免额度执行。
三、分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10:00
主会场:西宁市城中区政府6楼会议室
分会场:南滩街道办事处分会场、礼让街街道办事处分会场、仓门街街道办事处分会场、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分会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分会场。
四、分配要求及方法
(一)根据国家及省、市对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要求,本次分配工作优先保障线下、线上(公租房信息系统及APP)申请且通过“三审两公示”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二)根据《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房住房轮候配租工作的通知》(宁房办〔2024〕247号)要求,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依据配租房源户型视情况予以适当照顾,如申请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应优先考虑配租至有电梯的公租房或多层中的一、二层。经研究决定:一是为照顾未成年子女家庭,将符合申请条件的3户人口为2人且带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纳入面积为60㎡以上房源进行配租;二是为照顾老年人上下楼方便,对22户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患病的家庭,按照申请人口及面积大小配租至电梯房。
(三)为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效益,结合目前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大小不一的实际情况,按照申请家庭人口数及房源面积、60岁以上老人等情况,分三批进行电脑系统摇号分配,符合本次分配人员87户。
第一轮分配:房源67套(城中房源15套、城东房源20套、城北房源32套,面积为39—59.03㎡电梯房),供22户申请人口为1—2人、符合“三审两公示”条件,且家中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患病的家庭,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申请时间及基础分数、困难程度排序选择。
第二轮分配:房源54套(45套为第一轮未配租房源、9套为未配租多层房源,面积39—59.03㎡)供54户申请人口为1—2人、符合“三审两公示”条件的家庭,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申请时间及基础分数、困难程度排序选择。
第三轮分配:房源11套(城中房源5套、城东房源2套、城北房源4套,面积为62—77.63㎡)供8户申请人口为3—4人、3户申请人口为2人带未成年子女,符合“三审两公示”条件的家庭,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申请时间及基础分数、困难程度排序选择。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料审核、公示及办理入住手续,并协调组织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城中区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监督组,全程监督分配工作。
(三)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摇号分会场秩序,并将分配结果及时公示。
(四)宣传部门负责会场内外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轮候情况,根据《西宁市公租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要求,及时向各申请家庭告知放弃后果(放弃后应在1年后重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重新进入轮候库),累计两次放弃配租权利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公租房申请。
(二)为确保分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各街镇安排好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会同区城乡建设局做好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现场摇号工作。同时,需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础信息录入公租房信息系统便于后期开展签约工作,对已不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确保摇号分配及入住工作按期开展。
(三)各街镇安排工作人员将辖区申请户邀请到各自分会场参加摇号仪式,确保本次所有申请人参加摇号仪式。主会场:总寨镇辖区申请户;南滩街道办事处分会场:南滩辖区申请户;仓门街街道办事处分会场:仓门、饮马、人民、礼让辖区申请户;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分会场:南川东路辖区申请户;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分会场:南川西路辖区申请户。
(四)各街镇按工作要求,通知申请人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严格按照《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要求,核实申请人基本信息后开具公租房手续办理通知书,同时做好通知记录,并在通知书中注明截止日期,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结果于9月26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
(五)各街镇于9月24日前将各分会场联络员名单上报区城乡建设局(0971-8254008),联络员负责协调分会场各项工作。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城中区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工作的审核、分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摇号结果将通过区政府网站、西宁晚报、公共宣传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附件:城中区2024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房源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