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11180001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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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城中区政府办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大幅精简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申办材料,切实提升政务服务领域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精简申请纸质材料事项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精简申请纸质材料事项清单(第一批)》,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等,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时间长等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精简申请纸质材料事项清单(第一批)》,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申请材料进行再梳理、精简、压缩,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规范,最大限度精简办事流程和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环节更优化、办事效率更高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附件:城中区精简申请纸质材料事项清单(第一批)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城中区精简申请纸质材料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原需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
现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
精简方式 |
1 |
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
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表;2.统一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 |
第1-4项由网上提交,第5项直接取消 |
2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网上办理 |
网上提交 |
3 |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
1.工伤认定书;2.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3.工伤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
网上办理 |
网上提交 |
4 |
稳岗返还政策 |
1.营业执照;2.企业上年度缴费明细;3.人员增减变动表;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
网上办理 |
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经数据比对后,对符合条件参保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直接将政策资金发放至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
5 |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2.领取人社保卡复印件。 |
领取人社保卡复印件 |
第1项直接取消 |
6 |
社保卡补换卡 |
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原社会保障卡(换卡需要)。 |
网上办理或银行办理 |
第1-2项网上提交,第3项取消。 |
7 |
社保卡申领 |
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数据采集表;4.纸质白底小二寸照片。 |
网上办理 |
网上提交 |
8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1.统一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复印件;2.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注明开户行行号);3.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机关事业单位);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网上办理 |
第1-4项网上提交,第5项直接取消 |
9 |
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
人员增加申报表 |
网上办理 |
网上提交 |
10 |
离退休人员个人缴费余额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申领 |
1.死亡证明复印件;2.销户证明复印件;3.与领取人关系证明;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5.领取人银行卡复印件。 |
1.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复印件;2.与领取人关系证明(户口本、派出所户籍证明、单位出具关系证明(盖章)、人事档案以上材料任选其一);3.领取人社保卡复印件。 |
死亡证明复印件和销户证明复印件纸质材料只需提供一种即可;第4项和第5项材料合并为社保卡复印件。 |
11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申请 |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省内)》;2.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行政部门出具调令、聘用文件、任职文件;3.工资关系转移证。 |
网上办理(除省直单位转移) |
第1项直接取消;第2-3项网上提交,申请人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
1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参保登记 |
1.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2.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中轻度残疾人员、村干部等特殊群体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3.本人4张1寸照片;4.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
1.户口簿;2.村干部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第1项中身份证原件直接取消;第2项中除村干部证明材料外,均通过与民政、残联共享数据,参保人员免于提交;第3-4项直接取消。 |
13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1.供养亲属申领抚恤金证明事项承诺书;2.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核表。 |
网上办理 |
网上提交 |
14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1.工伤职工受伤(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缴费审核表;2.劳动能力鉴定表。 |
网上办理 |
网上提交 |
15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
1.解除劳动关系红头文件;2.个人申请;3.公证书。 |
公证书原件(仅对网办企业) |
网上提交(仅对网办企业) |
16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1.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就业失业登记证;4.求职证明。 |
网上办理 |
第1-2项网上提交;第3项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完成;第4项直接取消。 |
17 |
西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手工(零星)报销业务 |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定点医药机构收费票据;3.处方底方;4.特殊药品外购单。 |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定点医药机构收费票据;3.处方底方或特殊药品外购单。 |
第3项和第4项材料二选一 |
18 |
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3.诊断证明;4.病历资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3.病历资料。 |
第2项直接取消 |
19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设置审批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申请书;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4.选址报告;5.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6.医疗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务人员花名册,(医务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证职称证)8.医疗机构规章制度;9.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或变更)申请表;10.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11.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处理合格证明;12.与特种垃圾处理部门签订的协议。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申请书;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4.选址报告;5.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分布图;6.医疗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务人员花名册,(医务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证职称证);8.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
第9-12项直接取消 |
20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变更登记注册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原因及申请单位承诺书(医疗纠纷遗留、债务纠纷遗留等);5.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花名册;6.人员资质(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执业地点那页必须有)复印件;7.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8.房屋平面图复印件;9.医疗垃圾合同复印件;10.委托书(非法人本人亲自来办理时,受托人需携带法人的委托书);11.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变更登记注册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第9项直接取消;第4、5、6、7、8、10、11项根据变更内容而定(变更事项主要有: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沟地址、诊疗科目、床位)。 |
21 |
“清真标识”确认(个体工商户) |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小二寸)照片;3.营业执照复印件;4.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复印件;5.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7.进货材料售卖方的清真标识。 |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复印件;4.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进货材料售卖方的清真标识。 |
第2项、第6项直接取消 |
22 |
“清真标识”确认(企业) |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小二寸)照片;3.营业执照复印件;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从业人员花名册;6.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8.进货材料售卖方的清真标识。 |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从业人员花名册;5.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进货材料售卖方的清真标识。 |
第2项、第7项直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