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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马街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023-11-07 09:09  点击:[] 来源: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街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社区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

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四)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当周边区域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街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街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名单如下:

组 长:王颢蓉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守顺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政忠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则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生荣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秋燕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赵海山 街道办事处执法中心科长

谭超 街道办事处城管分队队长

高勇 街道办事处执法中心工作人员

孙成斌 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人员

李顺瑾文化街社区书记

师珂 东大街社区书记

洪娟 上滨河路社区书记

李 萱 文化街安全生产专干

赵 栋 东大街安全生产专干

钟震华 上滨河路安全生产专干

指挥部下设街道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公室, 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指挥部、街道党工委的指示和部署,向指挥部提请防灾减灾工作建议,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辖区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等,李则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社区两委会应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内较大灾情和街道办事处决定的其它特殊启动事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在街道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党建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应急工作,抓好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区人武部下达的防敌空袭紧急避险命令,并有序组织群众躲避;组织民兵参与恐怖袭击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公共服务中心: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组织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自身无力克服因灾引起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灾民的救济工作;协同综合执法中队负责灾害灾情处置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因灾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

城管中队:负责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灾区治安稳定和交通有序。

财务办公室: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审核、拨付;落实救灾款列支,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经费下拨,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发放等工作经费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负责全街的防汛抗旱、水情和旱情的测报分析、洪涝、干旱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以及灾后水务设施的修复工作;确保灾后农村居民的饮用水供给。

卫生服务中心:及时组织救护伤病人员和转移危重伤病人员;及时协调、组织、提供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指导灾区或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实施开展卫生防疫、治病、宣传工作,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职能和应急信息报告职能,主要承担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其他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根据指挥部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紧急行动、各司其职、各履其责。

四、应急准备

街道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适当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包括灾民生活所必需的救灾帐篷、衣被等物资。加强灾害信息管理和建立覆盖街道、社区二级救灾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确保12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强公众防范自然灾害的意识。

五、灾情报送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灾情初报:各社区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事发10分钟内口头上报上级级主管部门,25分钟内形成书面报告上级相关部门,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社区每天8:30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报送。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灾情核报:各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报告。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在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三)灾情核定。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协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农村建设发展中心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四)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六、应急响应

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街道应作出应急响应并采取行动。

(一)向区应急局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二)召集街道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三)组织相关部门紧急行动,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根据灾区受灾实际情况,街道办事处饮根据受灾情况,统计救助所需物资,及时报请区政府、应急管理局核发救助物资。同时,通过社会捐赠和政府救济等多种渠道加大救助范围和力度。鼓励灾区群众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生产自救。

(二)恢复重建。灾情发生后,各社立即组织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摸排,核准灾情后上报街道,街道对各村社上报的灾情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指示予以贯彻执行。

八、附则

(一)此预案由饮马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饮马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3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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