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头条新闻: ·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24-10-16     · 千人“骑”聚,燃动城中    2024-10-14     · 城中区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2024-10-13     · 城中区开展高风险人群布病筛查活动    2024-10-08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饮马街街道办事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救灾>>正文

饮马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的 通知

2024-05-17 17:11  点击:[] 来源:区饮马街街道办事处

各科室、各社区: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1·19”河南南阳学校火灾和“1·24”江西新余沿街商铺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冬春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深入排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饮马街辖区“九小场所”现阶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查一次、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零容忍、强整改,高效推动隐患闭环整改,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明确九小场所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饮马街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明确街道负责属地“九小场所”监管职责,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由消防部门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协同配合。

三、整治对象

“九小场所”:主要指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二)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场所按每50平方米1具4公斤 ABC 类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备灭火器,场所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若设置在具有室内消火栓的场所,不得圈占、遮挡、埋压消火栓,确保水枪、水带齐全,消防管网有水、有压;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

(四)装饰装修使用防火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严禁违规搭建泡沫夹芯彩钢板房。

(五)电气线路按照规范设置。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电气线路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上。

(六)室内规范使用明火。餐饮店定期对排油烟管道进行专业清洗;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半地下空间及其他通风不良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房间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七)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室内公共区域(含疏散通道、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停放、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八)合用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区要独立设置,的确有困难的,严格落实《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宿区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

(九)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内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全覆盖排查。各科室、各社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及时报告上级主管行业部门,邀请相关执法部门联合督促整改落实。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媒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转发一批事故警示录。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三)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工作。针对每日排查的火灾隐患进行汇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分片包干指定人员跟踪隐患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各社区每日以“两单四表”的形式10:30时前上报至饮马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办公室。

上一条:饮马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电动车引发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下一条:饮马街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关闭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