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中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多举措抓紧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任务。
紧盯重点时段,强化防火责任制度。城中区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对村级自管林地防火管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22名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带领40余家职能部门下沉分片包干联点地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促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截至目前,成立督导组4个,督导检查入山口防火管控卡点50余次,设立防火值班点45处和入山口防火管控卡点50多处,安排1400余人不定时在各山头林区开展防火巡查,力求村级自管林地值守全覆盖。同时组织各涉林镇办开展防火演练4余次,联合省水利厅对自管绿化区进行防火处置演练1次。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出动人员7296余人(次),车辆2203余台(次),劝阻入山人员3696余人次,劝阻车辆800余台(次),清理可燃物5000余亩,建立防火隔离带77.5公里。
完善防控体系,夯实“领导包保”责任。充分发挥124座视频监控技防优势,不间断开展高频次、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的森林防火监控巡查。同时结合“无人机”侦察、路面巡查等方式,形成全区“人防+技防”森林草原防灭火防范体系,加强森林火灾防范的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全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与辖区4家省市自管林单位、17家管护公司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与兄弟邻区森防办及林长制办公室召开森林防火联防联控现场会议,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和应对处置的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共同提升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处置能力。
加强物资储备,强化宣传演练力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积极储备应急防火物资。储备灭火器、防火服、灭火弹、扑火装备等物资,在防火期已全部配发至各成员单位,共计配发防火服、灭火器等防火物资2200余件。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载体,组织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和防火(卡)点等关键部位和社区设立醒目的防火标语、宣传牌和警示牌,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森林草原火灾防患于未“燃”。截至目前,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手册500余册,张贴封山禁火通告6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