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创新调解工作新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找准基层治理“点”。企业是劳动争议的发生地,也是争议处理的主体。为实现争议前端化解,劳动仲裁积极协助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现已在重点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7家,培育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家,有效搭建起了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对话平台。以调解强预防、以调解促化解,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提升企业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握好化解争议“线”。将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工作和组建仲裁调解团队工作串联。为更好预防化解争议纠纷,劳动仲裁选派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青年仲裁员组成志愿服务队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服务、送“法”上门,帮助企业排查管理漏洞、分析法律风险、规范用工行为,引导企业在劳动争议方面由“被动应诉”向“主动预防”转变。截至目前,青年仲裁志愿者队伍已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普法讲座、送法入企等特色服务活动30次。我局与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新业态劳动纠纷调解室和“安薪”联合工作室,两调解室均委派具有劳动法专业背景的律师、法官组成调解团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的案前、庭前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劳动争议中的专业优势,助推劳动人事争议快速化解。截至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室联合调处争议案件311件,“安薪”联合工作室处理争议案件541件。
捋顺区域共治“面”。乡镇(街道)调解组织是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主渠道。在争议案件易发高发地区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8家,配备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素养、有调解经验、热心调解工作的调解员,以流动仲裁庭方式提升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争议化解能力,方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解决争议纠纷。已开展流动仲裁庭活动17次,处理案件22起,涉及22人62.74万元。为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基层调解员培训,以案释法、分析矛盾纠纷中的疑难问题,讲解调解方法与技巧,已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1次,各镇办基层调解员共计100余人参加,有效提升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