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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10-27 14:32  点击:[] 来源: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一直是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器”,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台柱子”。庞大的消费市场,既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引擎和巨大潜能所在,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面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外部不稳定不确定等因素,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流通扩大消费的改革举措,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特别是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从多个消费领域的痛点、难点进行政策指引,提出了五个方面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这些都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我省在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重点领域消费市场还不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监管体制尚不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质量和标准体系仍滞后于消费提质扩容需要,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消费政策体系尚难以有效支撑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和预期改善。

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发展消费业态新模式,通过业态调整和多渠道、多形式的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创造消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商贸流通领域为重点,紧跟国际国内经济领域发展趋势,推进智慧商圈建设,培育新型消费载体,如全面实施业态升级改造,发展智慧零售、跨界零售、场景零售等新业态,以品质提升、业态转型促进商圈品质提升;以发展电商平台经济、步行街改造提升、便利店品牌发展、鼓励夜间经济繁荣等点为依托,以集聚文创产业、优化旅游产品等为突破点,品牌商与渠道商并重引进,增加中高端品牌布局,引领时尚潮流,针对性较强。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现代流通,促进产业升级。提出8项措施,即,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打造高品质商业步行街;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社区消费服务水平;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加强品牌建设;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第二部分,培育消费热点,释放消费潜力。提出6项措施,即,活跃夜间经济和假日消费;扩大汽车消费;放宽成品油市场准入;鼓励扩大绿色消费;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

第三部分,建设农村市场,畅通流通渠道。提出3项措施,即,加快农村牧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跨界融合发展;

第四部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提出4项措施,即,强化体制机制保障;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

各市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工作任务和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细分市场,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形成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合力。各市州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细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来源:青海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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