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结果
2021-11-15 17:22 点击:[]
来源:
处罚结果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
擅自占用公共场所从事摆卖活动 |
擅自占用人行道兜售买卖水果等 |
总寨执法中队 |
现场处罚200元整,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 |
《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七条 |
擅自沿街散发小广告、小卡片等宣传品 |
未经批准,擅自都公共场所散发广告、宣传品 |
总寨执法中队 |
现场处罚200元整,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 |
《西宁市‘门前六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门前六包”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六包责任制 |
商户占用人行道摆放商品或杂物等 |
总寨执法中队 |
现场处罚500元整,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 |
《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五条 |
个人擅自在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店内装修时,将砂石等物料堆放在人行道 |
总寨执法中队 |
现场处罚500元整,全程执法记录仪记录 |
文章来源:城中区总寨镇政府
编辑:张景秀 责任编辑:李崇岭
发布审核:马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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