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2项)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备注
1
对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限上调查单位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版)第34、36条
统计局
辖区内规上企业、事业单位
不低于3%
1次/年
随机抽查
1.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2.提供统计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3.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4.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5.是否存在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2
对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版)第21条
1.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2.是否按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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