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27日印发了《城中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城中政发〔2020〕90号),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晰自然资源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青海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和《西宁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城中区秉持“坚持党的领导、全局统揽,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坚持发展保护、统筹兼顾,坚持同步推进、分级开展,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等原则,分步骤、分区域逐步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区自然资源局于11月23日提请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审议。会议决定,通过《城中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由区自然资源局认真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定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