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于2019年5月20日印发了《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城中办〔2019〕6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进一步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将西宁打造成最干净的高原城市,根据《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室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9〕6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初步起草了《工作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参考各单位的具体意见的情况下,修改完善了《工作方案》,经城中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后,提请十六届区委第50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徐鑫晟核稿,区政府副区长郝云祥同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井虎清同志会签后,5月20日由区委副书记陈忠义同志签发,以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施行。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了城中区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分别从市容市貌提升、环境卫生保障、交通秩序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文明素质提升、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着手,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环境干净、容貌清爽、生态秀美、功能完善、秩序规范、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高原城区。
第三部分: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二是坚持长效管理原则。三是坚持协同互补原则。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及分工。从七个方面着手,结合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主职主业,细分目标责任46个任务,共同协作,全力打造幸福西宁·清洁西宁。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城中区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分为三个阶段。2019年4月为全面启动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推进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确保迅速启动并高效开展工作。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为持续攻坚阶段。各责任单位围绕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台账,对照工作任务时限、数量和标准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按年度计划稳步推进。2021年7月至12月为评估考核阶段。成立“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工作专项考核组,开展专项考评,总结经验特色,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行动成果,防止反弹回潮。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实施严管重罚、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幸福西宁·清洁西宁提升行动组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