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于2019年9月29日印发了《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城中办〔2019〕9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派驻监督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区级派驻机构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派驻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我区派驻监督工作,结合中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区纪委监委于2019年8月底着手起草《工作方案》,初稿形成后呈区纪委常委和委员审核,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征求了区委各常委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到意见3条,根据征求到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审议稿,提请十六届区委第56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经区委办公室主任陈锐核稿,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卢东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宋维民,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陈忠义同志会签后,9月29日由区委书记石鑫同志签发,以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施行。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切实增强对派驻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全面了解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切实提高对派驻监督各项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第二部分:建立健全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全区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综合归口派驻形式,共设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工作人员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并征求区委组织部意见,报区委同意后任命。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中抽调。
第三部分: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监督工作。区委组织部协助区纪委监委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干部的选任工作。区编办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编制。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协助区纪委监委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派驻监督工作各项经费的安排工作。区审计局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的审计使用。
第四部分:努力提高派驻监督工作水平。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轮岗交流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干代训、轮岗锻炼等方式,学深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帮助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熟悉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