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执法二队2023年1至4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开(复)工联审联批制度,联合区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我区49家工地进行开复工审批,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10个100%扬尘防控措施。二是持续加强餐饮服务业整治力度,对辖区35家餐饮单位、1家宾馆进行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油水分离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拆除9家燃煤散烧设施。三是根据《西宁市2023 年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区城乡建设局、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在用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6台。同时,利用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对沈家寨高速出口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共检测车辆300余车次,并完成数据上报。四是持续推进大气网格化监管系统成员单位任务上报工作,并对网格化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累计上报任务154条。五是联合区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辖区4家重点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召开城中区2023年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要求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建筑工地“10个100%”扬尘防控措施,严防扬尘污染问题。六是对石油宾馆省控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巡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8条。
2、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按照《西宁市城中区湟水河流域(城中段)入河排口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辖区南川河流域现有33处入河排口的整治工作(27处入河排口纳入规范建设类、6处排口纳入规范整治类)。目前,27处纳入规范建设的入河排口已于2022年6月完成排口档案、标识牌设置等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已申请销号;6处纳入规范整治类的入河排口中,3处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的排口已完成阶段性整治,现正在进行水质连续采样监测。3处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的排口,整改时限已提前至2024年底,其中2处已完成封堵,剩余1处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签订城中区地表水水质检测服务合同,分别于2023年1月、3月对南川河洪沟渠入南川河口、奉青桥、杜家沟入南川河口等5处断面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针对数据异常的区域,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及时整治,确保南川河水质达标出境。经检测,5处断面1月、3月水质均达标。同时,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每月下达的水质通报,2023年一季度,六一桥入湟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三是联合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总寨镇政府、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对南川河东西沿岸入河排口、综合管廊、涉水企业、涉河项目、垃圾倾倒点位、非法取水等可能对南川河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巡查期间,共发现垃圾倾倒、管网破损、检查井井盖丢失等问题14起。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严格落实河道巡查机制,加大南川河及南川河流域干支流沿线检查力度,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封堵污水排口5处、疏通溢流口4处,整治电线厂家属院、颐和养老院、南京路中心广场段、南管委别墅区人行道、南京路与瑞源路路口雨污混接点位5处,整治南川西路箱涵内沈家寨小学、市民中心、陈家窑村雨污混流点位3处,修复西宁酒厂、享堂沟泄洪口、华盛路与同安路路口破损管网3处。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利用全国污染源排查、信访投诉筛查、日常巡查等多种手段,加大辖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力度。经查,城中区无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二是认真落实《城中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方案(试行)》,并根据《城中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依托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开展辖区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排查工作。经查,城中区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三是城中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共1家,为西宁润都商贸有限公司。目前,该企业已签订《重点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本年度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因未到丰水期还未开展。四是对2021年辖区7处疑似固体废物点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未发现反弹现象。
(二)边督边改,高效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一是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城中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77件(第一轮240件,第二轮137件),涉及督察反馈问题5项。目前,第一轮240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及5项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第二轮137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结,销号资料已提交至市督察办。二是2022年省级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期间,城中区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4件,涉及督察反馈问题13项。目前,14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针对13项督察反馈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已完成《城中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方案》的起草制定。三是黄河流域全方位“体检”发现问题中,城中区共涉及整改问题14项,目前1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4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组织相关部门观看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并起草制定《城中区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方案》。
(三)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1、双随机抽查。完成2023年度“一单、两库”的录入更新工作,将40家污染源单位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9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制定2023年度一、二季度抽查计划,共抽取“双随机”污染源单位16家,其中,一季度8家、二季度8家。目前,一季度8家污染源单位已完成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已在城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畜禽养殖专项检查。制定《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方案》、《城中区畜禽规模养殖生态环境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监管工作要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截止目前,共对辖区5家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检查,各养殖场已全部设置规范化粪便集中堆放场和无害化处理坑,已做好“三防”措施,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后回田利用。
3、辐射安全执法检查。一是目前,城中区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24家,均为医疗机构。截止目前,共对辖区5家医疗机构辐射安全防治、辐射安全识别标志设置、辐射安全应急预案、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人员培训、辐射安全防护、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医疗机构整改标识不规范、台帐不完善等问题2条。二是督促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系统中录入工作,目前,除2家新增持证单位,其余22家单位均已完成2022年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的上传工作。
4、工业企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小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16家中小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规范排放污染物。
5、开展湟水流域枯水期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辖区湟水河、南川河干支流周边畜禽养殖、医疗机构等涉水单位,准确掌握企业基本信息、“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情况。共检查医疗机构3家,畜禽养殖5家。
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按照“双公式”要求录入行政处罚2家、行政许可5条、行政确认4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7条。
(四)做好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截止目前,共受理市应急中心、区信息中心、12345热线转办及居民举报等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20件,执法人员全部及时查处,查办率、回复率均达100%。
(五)行政处罚。2023年以来,共查处辖区污染源单位环境违法行为2起,累计罚款2.153254万元,处罚决定在西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根据“城市建成区白天道路限行”的规定,渣土车、商砼车等建筑施工车辆只能于晚21时后上路行驶,对居民夜间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夜间投诉较多。二是商住楼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普遍,辖区部分商住楼存在未建设独立商用排烟系统的问题,导致小区餐饮油烟问题举报不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落实好建筑工地开(复)工联审联批制度,加强建筑工地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十个100%”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严防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发生。二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监管、宣传力度,及时查处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冒黑烟等情况。三是强化工业企业、餐饮煤油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喷涂行业VOCs污染治理,稳步提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落实南川河流域(城中段)、湟水河流域(城中段)沿线排口巡查制度,持续推进入河排口整治工作,及时整治污水直排、新设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加强南川河奉青桥、洪沟渠入河口等五个断面的水质采样检测工作,及时掌握水质现状,提高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的技术应用,开展农用地土壤类别划分,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加强新增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和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在环保督察整改方面。强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加快推进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质量过硬、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