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接到市民“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反映:2021年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缴纳窗户费用1000余元,因市民自行更换窗户,当时承诺改造完毕后退还,但至今仍未退还。
接到举报单后,我单位与施工单位到该院现场查看,情况属实。该小区纳入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为屋面防水、外墙保温、更换节能窗、更换单元门及楼梯间保温等。该小区已于2022年7月份完工。同时,我单位与办事处、社区及施工单位核实缴费情况,该居民缴纳了棚改费用,未更换窗户。按照退费要求计算出给该住户退还273元,已于2024年4月15日退还居民的未安装窗户资金。
我单位将利用开发的直通车微信小程序,该程序通过住户上传端,向办事处社区开设审核权限,区建设局进行统计汇总的方式,让住户不出户进行资金缴纳,未安装窗户一键退还等功能。为切实解决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今后居民线上缴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住户自筹资金,提高办事效率。项目完成后,及时完成退费计算工作,在线上一键完成未安装窗户退费工作。从而让数据多跑腿、让居民少跑路、提高住户自筹资金退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