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诉】2026年1月5日,城中区人社局劳动仲裁收到25名农民工提交的仲裁申请,要求四川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支付拖欠工资共计10.87万元。
【必应】收到申请后,城中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快速响应,经核查,该批农民工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但考虑到涉及人数较多、工资拖欠事实清楚,且劳动者维权能力较弱,劳动仲裁并未简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而是立即启动“人社+N”多元联调机制,当日与区人民法院、区劳动监察联合邀请双方代理人进行案前调解,力求实质化解纠纷。
【马上办】梳理案情后,1月5日仲裁调解员、法官、监察员共同研判案情、明确分工,调解员负责梳理事实、引导调解,法官提供法律指引与执行衔接支持,监察执法员调查取证并督促企业履行,形成“仲裁+监察+法院”全链条解纷路径。在明确公司目前经营困难但仍有支付意愿的基础上,提出延长履行时限的解决方案,即企业承诺于2026年4月30日前全额支付拖欠工资共计108705元,若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员当场出具仲裁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依托“安薪联合调解室”“农民速裁庭”通过“人社+N”多部门联动化解纠纷模式,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也为困难企业争取履行空间,彰显劳动争议化解“法理情”相融合的治理温度,为类案处理与诉源治理工作提供基层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