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城中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较好的实现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融合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思想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普法与依法治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法治决策部署见行见效。二是利用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会与工作安排部署会等多种方式,借助“法宣在线”“青海网络干部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5次、其他学习会30余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相关法规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
(二)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一是严格落实《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对违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严格依据裁量基准进行案件的审理、事先告知、行政处罚等工作,切实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城中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针对性地扎实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严格落实廉政相关规定,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行为,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深化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抓实行政执法重点制度。一是始终坚持“依法定责、权责对应”的原则,全面梳理权责事项清单,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掌握清单调整动态,为部门依法履职提供基础保障。我局现有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监察、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行政权力,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整个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规范执法流程,主动在政府平台上公示处罚信息,以便群众查阅监督。三是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全省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根据司法部门工作部署安排,采取自查的方式,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对全局在册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领证条件的,通过系统申请注销,对调离岗位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一是根据职责职能,规范抽查标准,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清单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本部门各科室抽查任务、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任务时间、抽查比例、检查方式等事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公示检查结果。二是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我局联合各涉农镇(办)、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将执法动态巡查工作与耕地保护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处理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加强了对各类文书的统一、规范、完善,卷内材料整齐完备,案卷装订符合要求,积极参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加强问题排查整治,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共治共享为动力,排查整治“四乱”突出问题15件,无人机反馈问题1249件,涉水其他问题169件,整改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9件,六一桥入湟断面水质平均值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持续开展线索核查,处理乱征滥占林草地、乱砍滥伐林木等涉林违法案件2起,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清风”“网盾”行动,组织“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3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办理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1起,严厉打击滥捕、猎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三是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历史遗留违法用地等违法问题的排查整治,整改完成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耕地保护方面疑似违法违规问题9宗,恢复耕地面积158亩,整改率达100%,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长效常治,开展日常土地动态巡查182次,扎实做好12345等各类信访举报案件89件,办结率100%。四是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等特殊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7次,宣传耕地保护、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500余张,悬挂横幅4条、设立展板15个,咨询法律法规410人次,并通过西海都市报、西宁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专题报道耕地保护政策、措施、成效及未来规划,提高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领域法律法规,但对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不够及时、落实不够到位、法律依据不够明确,依法行政整体存在差距,依法行政意识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二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较为单一,执法机构仍需完善,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无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没有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拥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较少,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执法的要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尚需加强,虽然前期积极开展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普及活动,但目前来看还远远不够,大多数人对于自身权益和义务的认识仍然较为模糊,导致他们无法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不懈,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加快中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在城中区政务网依法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线上观看学习视频、线下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形式,积极组织业务学习培训,及时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
(三)加强普法宣传。将法治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有机结合,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围绕法治工作重点,确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法治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意义,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体系,进一步依法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